央广网北京2月14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住有所居,一直是大家关心的民生大事。近40年来,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6.7平方米提高到36.9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8.1平方米提高到了46.7平方米,中央累计支持2692万贫困农户改造了危房。2019年,将通过做好公租房工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补齐租赁住房短板等措施,完善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626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投资1.74万亿元。此外,截至2018年11月底,2018年全国公租房累计分配1493万套,37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对住房困难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实施精准保障。
但是,住建部方面也指出,目前在住房和房地产方面仍具有挑战,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性矛盾尚未有效缓解,住房租赁市场仍是短板,新市民住房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保障对象、保障方式、后续管理等政策还需完善,对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需要进一步的加大。城市品质亟待提升,群众迫切希望解决出行不便,公共活动空间缺失,老旧小区功能设施不完善等民生问题。
2018年底,在山东济南的一档电视问政节目中,就有济南市民反映老旧小区环境差、道路坑洼不平等问题。
对此,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徐春华表示,2019年当地将实施完成对327个项目的改造。“大概是683万平方改造任务,会还居民一个新的小区。老旧小区很多是开放式小区,居民没有交费购买服务的习惯,现在是政府每平方米拿4角钱来补贴,希望所在的居民拿少量一部分钱来购买物业服务,做好后续的长效管理。”徐春华说。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2019年,以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为中心任务,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坚持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制度,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将增加公租房有效供应,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人口流入量大,房价和租金水平较高的城市,切实增加公租房实物的供给。加大对重点群体重点产业困难的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指导人口流入量大,房价较高,住房困难群体数量较多的大中城市,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科学确定年度棚改任务,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
目前,多地已明确了今年的目标任务,或是已经推出了具体的措施,例如:西藏自治区今年将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1.89万套,并计划完成2万套公租房建设任务;安徽提出2019年,将加快政府投资公租房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全省在建政府投资公租房按期全面竣工交付,配租使用率达97%以上;北京市2019年将对全市所有近200个公租房项目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以解决个别中介和租户违规转租公租房的问题。
此外,今年,在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方面,住建部提出,要补齐租赁住房短板,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增加有效供给,充分发挥租赁住房对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的积极作用。各地要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切实增加有效供给。人口流入量大,住房价格高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降低建设成本,加快租赁住房建设,积极推进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加快建设完善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提供高效便捷的租赁服务。加快推进住房租赁条例立法工作,依法规范租赁行为,稳定租赁关系,保障租赁双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在今年初,浙江首宗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已开工,设置户数130套,预计在2020年6月底前竣工;湖北提出将继续抓好武汉、襄阳、宜昌、十堰等地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在新市民集中的工业园区、商业、办公、学校区域,新建、配建、筹集租赁住房;深圳已正式发布《深圳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暂行)》,明确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核验制度,首次实现住房租赁在线登记备案,以实现对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有效监管;上海市自2017年7月以来,租赁住房用地出让累计达57块,将至少提供51679套新建租赁房源,目前部分地块已经开工;北京计划从2017年到2021年间,每年推出200公顷,五年合计推出一千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这些租赁住房项目大多将在2020年开始入市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