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最高检供图)
央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记者 高艺宁 韩靖 实习记者 崔秋阳)大数据时代,“数据洪流”在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使个人信息泄露风险倍增、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翻新”,个人信息保护不断受到新挑战。
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对检察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进行了重点介绍。
张志杰表示,最高检连续三年将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列为重点工作。数据统计显示,2016年至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对网络电信侵财犯罪案件批捕30504件82833人,提起公诉27457件91464人。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两批共62件重大有影响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北京“4・13”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等加强指导督办,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记者了解到,针对查办新型计算机网络犯罪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检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对下指导,解决计算机网络犯罪在案件定性、证据采信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难题。最高检先后联合最高法等部门制定《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宣传和教育作用。张志杰告诉记者,针对常见的计算机网络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等,最高检发布了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和相关典型案例,指导检察人员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准确打击此类新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