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全文发布《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份聚焦“三农”工作的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哪些亮点?
脱贫攻坚
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主攻深度贫困地区。各级财政优先加大“三区三州”(“三区”是指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藏区;“三州”是指甘肃的临夏州、四川凉山州和云南怒江州)脱贫攻坚资金投入。
攻坚期内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相关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和防止贫困人口返贫。
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虚报冒领、贪占挪用和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督导事项,切实解决基层疲于迎评迎检问题。
农业基础
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亿亩。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持在15.46亿亩以上。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
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进程。将稻谷、小麦作为必保品种,稳定玉米生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恢复启动新疆优质棉生产基地建设,将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范围覆盖到划定的所有保护区。
实施大豆振兴计划,多途径扩大种植面积。
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加强优质奶源基地建设,升级改造中小奶牛养殖场,实施婴幼儿配方奶粉提升行动。
合理确定内陆水域养殖规模,压减近海、湖库过密网箱养殖,降低江河湖泊和近海渔业捕捞强度,全面实施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
乡村建设
中央财政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等给予补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给予奖励。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门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
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条件的地区向自然村延伸。
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加快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
鼓励企业在县乡和具备条件的村建立物流配送网点。
加快推进宽带网络向村庄延伸,推进提速降费。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
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
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乡村产业
积极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特色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产业。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支持主产区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
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技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
制度改革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指导各地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确保政策衔接平稳过渡。
在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做好收尾工作,妥善化解遗留问题,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至农户手中。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
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
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做好成员身份确认,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
乡村治理
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
对村“两委”换届进行一次“回头看”,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
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
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常态化机制。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推动全国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
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其他必要支出。
支持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等设施,培育特色文化村镇、村寨。
引导和鼓励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采取约束性强的措施,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杜绝“村霸”等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严厉打击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向农村地区的渗透。
加快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继续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