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
领导干部要直面群众直接听取群众批评意见
本报广州2月21日电 记者蔡长春邓新建 记者今天从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水平,司法部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领导干部要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群众批评意见。
据了解,司法部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普遍建立“领导干部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机制,通过符合实际的、可行的方式,让人民群众随时能够向领导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普遍建立“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要确保每天都有一名领导干部值班,采取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坐班等形式,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了解人民群众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普遍建立“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将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到的群众批评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分析、汇总,形成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