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订市属高校职务聘任评审办法 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新华社北京2月26日电(记者陈旭)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扩大职称制度改革效能,北京市近日新修订出台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从高校教师分类评价、职称和岗位聘期制、加强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三个方面,完善高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北京模式”。
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深化改革,将高校教师职称从“一把尺子量到底”改为“干什么、评什么”,强化教师以教书育人为主。在教育教学的基础上,将高校教师按照教学为主、教学科研为主和社会服务为主等进行分类,制定侧重不同的评价标准。同时,建立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从“评论文”改为“评成果”,教师可从论文、论著、精品课程、教学课例、专利、研究报告等不同成果中,任选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
此外,在保障高校用人自主权的基础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将加强对教师聘任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指导和审核把关,确保高校教师评聘制度合规合理。
2005年,北京市出台《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开始了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将教师岗位聘任条件和职称评价标准合二为一。14年来,北京已有40多所高校开展聘任制改革,增强了高校的用人自主权,打破教师职务终身制,建立对广大教师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探索高校职称自主评聘的“北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