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检发布新规:将为检察建议刚性提供制度保障
中新社北京2月26日电 (黄钰钦)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发布《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原规定进行全面细化完善,并强调将为检察建议的刚性提供制度保障。
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曾制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但在执行过程中,检察建议存在适用范围不清、制发和管理不规范、重数量轻质量、监督实效不够理想等问题。
在当日的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本次修订后的《规定》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核实和检察建议书的制发程序、督促落实机制等进行了细化完善,强调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规定》将为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提供制度保障。要求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督促和支持配合被建议单位落实检察建议,并规定: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经督促无正当理由不予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经检察长决定,可以将相关情况报告上级检察院,通报被建议单位的上级机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等,必要时可以报告同级党委、人大,通报同级政府、纪检监察机关。”肖玮说,“符合提起公益诉讼条件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据统计,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各类检察建议252966件,相关单位已采纳208438件,采纳率82.40%。
针对在强化检察建议效能的同时,如何注重其规范性,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景峰指出,主要应从明确适用范围、坚持制发原则、规范制发程序三个方面来着手。
据悉,《规定》明确检察官对检察建议事项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指出进行调查核实不得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性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