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越民主越民生越会被信仰
□ 本报记者朱宁宁
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立法工作,立于庙堂之上,作用于江湖之中。每个人的生活都跟立法密切相关。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回顾2018年,从减税到网购,从大气到土壤,从疫苗管理到用药就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回应百姓期盼,加快推进民生领域立法,加大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顺应民意”“贴近民生”成为肉眼可见且值得点赞的两个闪光点。
立良法,方能促善治。而立良法就需要有大智慧。所谓大智慧,就意味着决不能仅仅依靠立法机关,而是需要汇集民意,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而“打开门”,就是最好的方式。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截至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结束,2018年,共有23件(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的14件,12月常委会后拟公开9件)法律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对12月常委会之前公开征求意见已结束的14件法律草案有220536人提出658829条意见。其中,关注度较高的是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共有111208人提出440491条意见;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共有67291人提出131207条意见。
立法的大门向公众越打越开,立法工作汇集起的公众智慧越来越多。
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疫苗管理法草案、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这些立法项目的背后,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力积极推进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个人所得税法可以说是最好的例证之一。
个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2018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出第七次修改。本次修法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重大转变,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迈出了关键一步。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为了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充分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本次修法还将赡养老人支出确定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予以税前扣除。
可以说,这次个税法修改不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顺应民心民意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务实举措,切实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正如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而想让法律真正成为公民心中最大最真的信仰,唯有广纳民意,贴近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