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6日消息(记者孙冰洁)近日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妇女就业保护、就业性别歧视做出了具体详细的规定,《通知》出台次日,“招聘不得询问女性婚育情况”的话题即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热议。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记者26日从全国妇联获悉,今年全国妇联向两会提交的提案议案,将重点聚焦女性公平就业,消除就业歧视,为保障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建言献策。
全国妇联宣传部部长刘亚玫介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用人单位招录未婚、未育女性意愿降低,女性就业遭受歧视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2016年,全国妇联曾委托吉林大学在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有企业等单位1000名女性中开展了关于女性就业权的调查研究。数据显示,24.7%的受调查者在求职中感到招聘单位不愿意录用已到生育年龄而尚未生育的妇女。有25人被迫签订了“几年内不得结婚”内容的劳动合同,有8人被强迫签订了限制怀孕的合同或协议。
此外,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出生人口比2017年减少263万人。刘亚玫指出,女性在就业市场和职场发展中处于弱势地位,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女性承担生育责任,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当前,若不采取必要措施,为妇女提供更充分公平的就业机会,恐让更多女性不想生、不敢生,对未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对此,刘亚玫表示,全国妇联将在提案议案中提出具体建议,如给予生育的女职工所在企业一定补贴的财政优惠政策、给予女职工集中的企业减税优惠政策、建立企业性别平等激励机制,以切实减轻企业的用工负担,鼓励用人单位招录女性。
除关注女性公平就业问题外,全国妇联本次上交的提案议案中还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维护妇女权益以及完善3岁以下托幼公共服务、加强儿童道路安全教育等问题。 刘亚玫告诉记者,新时代妇女在发展和权益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本次提交的议案提案主要聚焦新时代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并结合妇联的特性,从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出发。“有些问题我们已持续关注多年,将继续推动相关政策制定,促进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