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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7-2018》白皮书:2018年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6481件

时间:2019-03-02

央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记者 高艺宁)今天(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17-2018》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自2014年6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第三次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向记者介绍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记者了解到,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6481件,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92008件,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42235件。

2018年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6481件

“从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的情况看,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坚持罪刑法定原则,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江必新介绍说。

记者了解到, 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6481件,审结25623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3752件,上升16.51%;审结数增加2986件,上升13.19%。

此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9件环境资源刑事典型案例。江必新举例称,其中,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梁理德、梁特明非法采矿案件中,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同意梁理德开采建筑用石料27.31万吨,但梁理德指使梁特明超越审批许可非法采矿822585吨,价值13161360元。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梁理德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判处梁特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对梁理德、梁特明的犯罪所得人民币13161360元,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对此类非法采矿行为的严惩,能有力震慑犯罪,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增强社会公众对矿产资源的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促进自然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合理利用。”江必新说。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自然资源者的民事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江必新告诉记者,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92008件,审结182691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14507件,上升8.17%;审结数增加1426件,上升0.79%。

据了解,此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8件环境资源民事典型案例中,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审理的流长乡政府诉黄启发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中,判决黄启发返还防护林,流长乡政府返还转包款并赔偿70%资金占用损失和经济损失。该案判决兼顾了保护当事人利益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对处理类似案件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强化司法审查监督和支持作用

江必新介绍,2018年,全国法院加强环境资源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于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作用,督促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42235件,审结41725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2893件,上升7.35%;审结数增加1214件,上升3%。

此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环境资源行政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在安徽省潜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美丽水电站诉岳西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决定案件中,法院经审理认为,美丽水电站建立时虽然取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复,但该水电站机房建设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蓄水坝建设在保护区核心区,违反了《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江必新说,“法院认定美丽水电站应予关闭和拆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体现了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的司法态度。”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地域范围逐步扩展

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5件,审结16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7件,上升12.07%;审结数减少22件,下降57.89%。

江必新告诉记者,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各级人民法院积极畅通诉讼渠道,构建有利于社会组织提起诉讼的程序和配套机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呈现地域范围逐步扩展、受保护环境公益内容更加广泛的趋势。截至2018年12月,社会组织已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提起了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类型涉及大气、水、土壤、鸟类、濒危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区、文物、自然遗迹等,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此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件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江必新向记者举例,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刘诗昆万象新天幼儿园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被评为“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之一。此案是全国首例“毒跑道”引发的公益诉讼案件,法院通过调解一并推动了案件以外的多家幼儿园拆除了塑胶跑道,及时保护了环境,降低了诉讼成本。“法院在判决侵害主体承担相应责任之外,还创新性地让侵害主体以公益捐款的形式承担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江必新说。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为推动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记者了解到,2018年,全国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737件,审结1252件。同比2017年,受理数增加433件,上升33.21% ;审结数增加277件,上升28.41%。其中,受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3件,审结72件;受理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6件,审结231件;受理检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48件,审结94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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