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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益保护“浙江模式”已初步形成

时间:2019-03-07

(两会速递)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益保护“浙江模式”已初步形成

中新社北京3月6日电 (汪恩民)“经过一年多探索实践,以整改为主,以赔偿、修复、劳务代偿为辅的公益保护‘浙江模式’已初步形成。”在6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浙江代表团开放日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回答中新社记者有关该省公益诉讼探索的问题时说。

3月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浙江省代表团在北京举行全体会议。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

3月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浙江省代表团在北京举行全体会议。中新社记者 崔楠 摄

“公益诉讼既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贾宇表示,当国家、社会、公民的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检察机关要依法提起公益诉讼,这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

“我们把服务‘美丽浙江’和大花园建设作为公益诉讼重点,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贾宇说,一年多来浙江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3263件,督促处置固废垃圾40.9万吨。

他指出,浙江已初步形成公益保护的浙江模式。“我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密切协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体制机制,以检察机关为主、行政机关协同配合、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以整改为主、以赔偿、修复、劳务代偿为辅的公共利益保护模式。”

去年,浙江已到回复期的4060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中,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达99.98%。

在贾宇看来,畅通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查找和群众举报渠道,适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以及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审慎探索新领域公益诉讼也是检察机关履行好公益诉讼这一新使命的关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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