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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类APP如何进校园?代表委员这么说

时间:2019-03-09

央广网北京3月9日消息(记者陈锐海)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互联网+”新业态创新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互联网+教育”快速兴起。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在线教育用户占比为20.1%,2017年在线教育市场规模达1734亿元,并将长期保持18%左右的复合增长。

在线教育市场越做越大的同时,一些教育类APP涉黄、涉暴的负面新闻频频被爆出,关于在线教育产品的监管问题随之引起社会的关注与讨论。

2018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

2019年1月,教育部印发《严禁有害学习类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局要建立APP进校园的审核备案制度……凡未经审核批准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近期,教育部又表示,下一步将明确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QQ等方式布置作业。

教育部的规定出台后,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纷纷出台更加严格的管控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出台规定,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擅自带入课堂,学校严禁使用APP布置作业,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也有省份规定初、高中每日电子作业总时长不超过20分钟并向学校报备。

是否应该采用“一刀切”方式停止使用作业类APP?该如何加强在线教育的监管?怎样才能提高其服务质量?2019年全国两会上,关注教育领域的代表委员纷纷对此建言献策。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认为,教育类APP无法进校园,不仅浪费了已投入的教育数字化基础设施,还不利于我国中小学生利用技术手段减负增效。与此同时,“这将影响我国教育资源公平利用及均衡发展,将给我国偏远山区中小学生获取优质教育资源带来阻碍。”

朱永新说,要避免“一刀切”式的监管。他建议取消对教育类App实施学校和教育局的“双审查”,通过实施平台所在地备案制度,让网信部门对学习类APP实现实时监管,“出现一次问题,给予警告,两次问题,停业整顿,三次问题,列入全行业黑名单。”

对于目前已进校的教育类APP,朱永新建议为其通过备案审查设立必要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各类学习类APP供应商应当自行整改,申请备案。“过渡期间,未违反《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该被允许正常使用,避免对全国中小学校教学秩序造成干扰。”

全国政协委员胡卫也认为应当加强对在线教育的监管。在监管技术层面,他建议教育、网信等部门联合开发专门网络筛查工具,对涉黄、涉暴和涉及意识形态表述不当内容进行“敏感词”筛选,以免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胡卫还建议加强立法,出台专门针对在线教育的管理办法,确保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和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指导、规范和督促相关教育企业坚持依法办学。

“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体育、娱乐等与信息网络接轨,带给家长乃至社会便捷的同时,如何去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可提供免费校内综合网络服务站等上网服务。同时,教育部门还应做好防火墙工作,保护未成人绿色学习,健康娱乐。”

同时,方燕认为,网络内容生产者应利用年龄分级标识(如“8+、14+、18+”)或书面警告(如“适用于年满8周岁的儿童”)来限制一些作品在未成年人群体中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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