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8日消息(记者陈锐海)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也于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在招聘环节中,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等。
在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屈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享有一定的假期,但她们的合法劳动权益仍需进一步得到保护。屈恩认为,尤其是在鼓励女性生二胎的情况下,如果国家能完善促进性别平等的政策支持体系,多渠道统筹分担、平衡用人单位生育成本,对职场女性来讲,会是更好的安排。
视频编辑:刘一荻
视频剪辑:高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