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中国向制度型开放迈出重要一步
中新社北京3月15日电 题:中国向制度型开放迈出重要一步
中新社记者 梁晓辉
经过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表决,外商投资法15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国向制度型开放迈出重要一步。
外商投资法在2019年通过意义重大,中国去年刚刚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前的人代会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标志着中国打开大门引进外资、实行对外开放。此后,全国人大又先后制定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三法”正式形成。在立法保障下,中国开启数十年的开放之路。
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中新社记者 刘震 摄40年后,中国对外开放面临新的形势。包括更好促进和保护外商等在内的需求,已经远超“外资三法”的调整范围。“迫切需要在总结我国吸引外商投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新的外商投资基础性法律取代‘外资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介绍立法背景时说。
以“促进”和“保护”为立法宗旨的外商投资法应运而生。该法共分六章,包括总则、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从章节看,“促进”与“保护”明显被置于更靠前的位置。
在促进方面,该法明确内外资一致原则,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设“投资促进”专章,对政策透明度等外商关心的问题进行保护。
在保护方面,包括对外资企业的产权保护、投诉机制等,都能从该法中找到相应规定。尤其是在促使地方政府守约践诺方面,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回应了外资企业对地方政府“新官不理旧账”的担忧。
“外商投资法可以让外资企业更好进得来、更好留得住”,两会期间不少声音说。
值得注意的是,外商投资法在立法过程中,特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外国商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草案在互联网征求意见的时长达到60天,与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致。外企同样可以在此时段提出意见。
“通过法律落实政策,这大大增强中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该法出台后,强生中国区主席宋为群说。
法律专家认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中国再次用法治的力量扩大对外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迈出重要一步。
“此法为进一步推进全面开放,奠定了非常好的法律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说,相信外商投资整体环境也将随着这部法律的出台得到进一步完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