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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调查津冀三处大型渗坑 总面积超30万平方米

时间:2017-04-20

  昨天,有环保组织发布消息称,环保志愿者于3月底在河北、天津两地发现3处被严重污染的渗坑,其中面积最大的一处为17万平方米。参与此次调查的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理事长向春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渗坑是他在河北考察的过程中偶然发现的,他已在17日就此事向包括环保部在内的有关部门举报。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河北、天津两地曾多次发现被污染的渗坑,也都曾对此开展过治理工作。昨天,环保部与河北省政府、天津市政府分别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向春举报的渗坑污染问题展开调查。廊坊市有关部门昨天发布公告称,污染源于2013年的一次违法排污,事后政府的治理行动因治理公司不配合受阻,导致未能按期完工,现已加紧治理。天津市静海区政府表示,正在对包括涉事渗坑在内的4个渗坑进行治理,目前治理设备正在安装调试。环保部将对天津、廊坊所涉及的相关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

  环保志愿者偶然发现渗坑

  民间环保组织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发布消息称,该组织的调查人员今年3月底在河北、天津两地发现了3处被严重污染的渗坑,其酸碱度明显超标,3处渗坑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面积最大的达17万平方米。

  在该组织发布的照片上,一处被污染的渗坑分布在农田之间,可以看出其颜色与周边的正常水池明显不同,部分水域呈棕黄色,绝大多数水域的颜色已经发红、发黑。参与此次调查的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理事长向春对北青报记者表示,他发现这3处渗坑纯属偶然。

  向春称,3月21日,他与另一名成员孔令钰开车在河北地区考察当地的工业污染问题。途经廊坊市大城县南赵扶镇时,他们发现位于农田间的一处渗坑的颜色明显不正常。他表示,这处渗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水呈铬黄色、红色,水中有大量沉积的黑色污泥。”

  随后不久,向春和孔令钰在大城县南赵扶镇发现了另一处污水渗坑,这处渗坑位于381省道附近,背对着一片厂区,总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和前一处类似,这处渗坑内也遍布着红色、铬黄色的污水。”在渗坑旁边,向春发现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此处污水坑正在治理中,严禁人员靠近及使用,否则后果自负”,落款为:“大城县南赵扶镇人民政府,2015年5月。”

  天津渗坑水质呈强酸性

  令向春有些意外的是,3月28日,他乘坐高铁前往天津时,再次发现一处颜色异常的渗坑。“当时我坐在高铁上,嗖的一下子,眼前就飞过一个渗坑,下了高铁后我就沿着高铁线往回找,最终在天津市静海县佟家庄村以东找到了这个渗坑。”向春说。

  在向春给北青报记者提供的航拍图中,该渗坑距离高铁轨道只有几十米距离。这处渗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同样位于农田之间,附近还能看到羊群在渗坑边吃草。这处渗坑总共分成七八个小水坑,其中一个呈黑色,另外两个呈土黄色,在渗坑周围可以看到黑色和红色的污泥。向春用酸碱度检测试纸检测后发现,污泥呈偏碱性,黑色渗坑内的污水为强酸性,PH值为1到2。

  4月17日,向春将收集到的材料汇总后,写了一封举报信,分别发送给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和涉及此事的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向春介绍,根据他此前的调查,类似渗坑遭到污染后,污水有可能进入地下水系统,导致地下水被污染。但他表示,因为停留的时间有限,他不清楚3处渗坑中污染物的具体成分,也不知道这种规模的污染物是由谁排放的。

  津冀两地曾治理过渗坑问题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本次被曝光渗坑出现的地区都曾对渗坑污染问题进行过治理,也对利用渗坑进行非法排污的企业进行过处罚,甚至将违法者送进过监狱。

  以面积最大的渗坑所在的大城县为例。2016年7月5日,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就对渗坑排污做出判决,被起诉的被告人张海领自2015年3月份开始,在大城县北位乡王香村村东一闲置厂房内非法洗皮革,产生的废液直接排放到厂房院内的渗坑里,再通过暗管排放到厂房外的渗坑内。经检测,张海领排放的废液中含有重金属铬,属有毒物质。案发后,张海领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排放有毒物质的事实。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海领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对渗坑污染的治理行动时间更早一些,2013年5月,河北省环保厅报请河北省政府对全省11个县、市、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整治渗坑污染专项行动,确保根除渗坑污染。

  这起专项整治的前因是2013年当地政府在大城县的一次督导检查行动中发现了4处无主渗坑,渗坑总面积超20万平方米,形成多处“水景”。这些渗坑多是因为附近化工企业长年排放的污水逐步形成的。这些污染造成的后果相当严重,2012年的监测数据显示,其中一处无主渗坑的一项污染指标超标80多倍。

  天津市也曾对渗坑污染进行过治理。公开资料显示,仅2015年,天津市环保局便计划完成92个工业渗坑底泥治理。其中,废酸污染类渗坑14个、重金属污染类渗坑12个、可降解有机污染类渗坑57个、难降解有机污染类渗坑9个。

  环保部与津冀两地联合调查

  本次向春的举报信发出后,很快收到了环保部工作人员的回复。向春告诉北青报记者,19日上午他接到了环保部的电话,工作人员向他了解了污染渗坑的基本情况。

  紧跟着环保部便发布通报,19日上午,环保部与河北省政府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查看了媒体报道的廊坊市大城县的两处渗坑。据大城县政府反映,两处土坑均为多年挖土形成,2013年曾发生废酸违法倾倒事件,导致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废酸倾倒事件发生后,大城县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污染水体进行了治理,但治理工作一直未完成。

  据悉,联合调查组已要求大城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对渗坑水体、土壤及周边地下水开展监测,并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治理进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及治理信息。

  环保部另一路工作人员会同天津市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天津市静海区西翟庄镇污水渗坑问题开展现场调查。有关调查情况将及时发布。

  本版文/本报记者 屈畅 邢颖 供图/向春

  河北省大城县

  渗坑治理曾遇阻 未能及时完成

  19日晚,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向外界通报了大城县两处渗坑的基本情况,大城县的两处渗坑分别为原南赵扶砖厂渗坑和原化肥厂渗坑,均由当地村民偷倒废酸形成,也都曾经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过治理,但治理效果都不理想。

  2014年3月,大城县人民政府曾选定龙淼公司对砖厂渗坑进行治理;选定碧水源公司对化肥厂渗坑进行治理。

  龙淼公司两次对砖厂渗坑进行治理,但水质都出现反弹。2016年9月水质再次出现反弹时,该公司拒绝南赵扶镇继续治理的要求。碧水源公司也对县化肥厂渗坑进行过两次治理,但都达不到要求,最终双方对簿公堂。2016年9月大城县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碧水源公司赔偿南赵扶镇政府的经济损失。

  目前大城县政府按照环保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由环保、国土部门对渗坑水样、土样进一步检测,查清污染物主要构成,并承诺联系国内顶尖治理公司进行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

  天津市静海区

  调查组到场时 正在安装治理设备

  昨天,环保部和天津市政府联合调查组现场查看了向春举报的位于天津市静海区的渗坑。

  据天津市环保局2013年摸底排查情况,静海区有18个类似渗坑,多为废酸倾倒或偷排所致。静海区政府自2014年起开展渗坑废水重点整治工作,已治理完成14个渗坑。2016年底,静海区政府完成采购招标,对包括这次向春举报的渗坑在内的4个渗坑进行深度治理,目前已治理完成一个。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渗坑废水治理设备正在安装调试。

  目前,联合调查组已要求静海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立即对渗坑水体、土壤及周边地下水开展监测,并加快治理进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信息。

  据了解,环保部将对天津、廊坊所涉及的相关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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