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有法有温度
盘锦双台子法院顺利执行“骨头案”
□ 本报记者 韩宇
“腾退房屋案件历来是执行中的‘骨头案’,既要考虑被执行人方的实际情况,又要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要做到讲法也讲情,确保案件顺利执行,对法官执行能力是个不小的考验。”近日,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闫晓峰在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一起执行案件时如是说。
借款近千万元未还
被执行人赵某(已故)生前系盘锦市某化工厂的法人代表。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间,赵某先后7次以其名下的土地所有权、房屋、机器设备做抵押,从某银行盘锦分行借款共计997.5万元。直至盘锦市中院判决,赵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因执行标的物在盘锦市双台子区,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盘锦市中院指定由双台子区法院执行局负责具体执行工作。在此期间,某银行盘锦分行将涉案债权转移给某投资公司,法院依法变更某投资公司为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但由于赵某一直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某投资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被执行人抵押资产经法院依法拍卖后,竞拍买受人取得合法产权,并依规定将钱款交至法院账户。
在此期间,因赵某患病,健康状况不佳,身体承受不了强烈刺激,法院考虑实际情况便暂时停止了执行。赵某故去后,法院经周密部署,决定于3月18日上午,对被执行人抵押房屋进行强制腾迁,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驻地派出所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共同见证此次行动。
腾迁房时遭遇阻拦
虽然在强制腾迁之前,执行干警电话通知了赵某家属,告知其到现场尽快清理物品,但没有回应。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厂区实行强制开锁。
3月18日上午10点多,随着闫晓峰一声令下,挂在被执行人盘锦市某化工厂大门的铁锁应声而开。执行干警们将办公室及厂房内的物品进行安全排查,确认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后,开始将屋内物品登记造册,逐一清理,实施腾迁。
正在这时,赵某妻子李某及亲属突然来到院内,对执行干警进行阻拦。
“我丈夫刚刚去世,我不同意法院腾迁!”李某发泄地喊着。
面对李某的阻拦,闫晓峰向她释明了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但李某情绪仍然非常激动。
眼见李某身体表现虚弱,本着人性化执法的理念,闫晓峰将李某等人带到屋内,让李某坐在沙发上缓解,并耐心倾听她的想法,进一步做解释说明。
这时,李某的侄子突然与另一名执行人员争辩起来,随行的其他家属也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喊着,现场气氛瞬间紧张。
“法院强制执行不受无关人的扰乱,如果再继续下去,法院有权对闹事者采取强制措施。”眼看场面就要失控,闫晓峰严肃的告诉李某。
随后,法警将手铐拿进屋内。见到执行干警动了真格,家属们逐渐开始冷静。
耐心规劝执结案件
闫晓峰注意到李某侄子总是表达意见,于是将他带到隔壁房间单独谈话:“你们这样挡着不让动,造成妨碍执法行为,严重了还会造成你们家人被拘留,你觉得这样做有什么好处?你今天来的目的是什么呢?”
李某侄子听后也冷静了:“我并不是想闹事,非要阻碍执行,来这里主要是为了照顾姑姑。”
见李某侄子是个明白人,闫晓峰继续做工作:“你们情绪再激动也改变不了法院的生效判决,最好的做法就是让法院顺利腾迁。而且你姑姑身体不好,时间越长对她越不利,不如劝她接受现实。”
随后,执行干警撤到屋外,给李某家人单独空间进行商议。不久,李某终于同意腾迁,全部离开执行现场。
当晚7点半,被执行人厂区内所有物品全部腾退完毕,完成了与买受人的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