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之花在雪域高原盛开
西藏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本报记者 刘玉 符香凝
“拉萨市创新和深化社会治理,把安全生产、城市治理、社会治安、信访调处、矛盾化解等工作纳入社会治理通盘考虑,创新开展‘网格化’‘双联户’干部驻村驻寺、乡镇干部下沉等工作,拉萨市公共安全感在全国31个主要城市中多年保持排名第一。”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白玛旺堆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西藏民主改革6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治边稳藏方略,把维护社会局势持续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不安定因素,为西藏人民构筑了一道安全稳定的坚实屏障。
从辽阔的羌塘草原到热闹的拉萨小商品市场,从次第泛绿的农家村庄到皑皑白雪的高原草场,平安之花盛放雪域高原。
形成全域警务圈
2018年8月14日,白玛卓嘎通过查询失物招领平台公众号后,在拉萨市北京中路赛康便民警务站找到了遗失的身份证。
警务站副站长索朗达杰告诉记者,许多人捡到失物后都会送到便民警务站来,我们在招领平台发布信息后,群众会前来领取,每个月有近100件失物在这里被领取。
寻找失散儿童、寻找丢失物品,提供法律咨询……类似于这样的“小事”,索朗达杰和同事们每天能遇到30多起。
2011年,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立足强基固本、长治久安,以为民、亲民、便民、安民为切入点,在广泛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全面推行城镇网格化管理模式,在拉萨市率先启动便民警务站建设,并于年底在拉萨市区首先建成135个便民警务站。
在此基础上,又把拉萨市便民警务站模式推广到各市(地)委、行署(市政府)所在地和所有县城,在全自治区建立起698个便民警务站。便民警务站担负治安巡控、接警处警、交通管理、受理求助、动态掌握、法治宣传、备勤处突7项职能,并且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每个便民警务站都形成一个警务圈,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巡逻,坚持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每个便民警务站门外设立便民箱,便民椅、便民饮水机等,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
据统计,便民警务站全面建立运行以来,共计开展车、步巡25.2万余次,盘查人员630万余人次,盘查车辆103万余台次,盘查物品636万余件次;接处警46099起,查处现行违法犯罪152起,抓获嫌疑人213人;受理群众求助23万余次、19.3万余人。
双联户联出平安
3月的一天,因为过道使用问题,拉萨市林周县甘曲镇甘曲村村民江村拉姆和拉杰两户家庭吵得不可开交。
甘曲村“双联户”户长格桑央宗及时介入,倾听原委,提出解决办法,一场纠纷得以平息。
一年多的时间,格桑央宗先后协调处理了5起纠纷。
“双联户”联出实惠、联出平安。这是自2013年在全区推行“双联户”服务管理模式以来,西藏各族群众真切感受到的实惠和变化。
各级各部门坚持把“先进双联户”创建活动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筑牢维稳防线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联户单位间互联、互通的优势,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积极组织联户单位群众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安全隐患整治等,从源头上消除各类治安隐患,严密防范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据西藏自治区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西藏自治区以5户或10户划分一个联户单位的“双联户”,实现了社会管理重心的进一步下移,切实做到了大街小巷有人管、村村户户有人看,形成了社会和谐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广大城乡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最大受益者。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区联户单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6万余起,实现增收1.6亿余元。截至目前,全区共划分联户单位92666个,推选户长92666名,涉及80余万户、300余万人。
调解组织全覆盖
2018年6月30日,昌都市贡觉县相皮乡特克村两户群众在放牧时被江达镇群众发现并驱赶,双方发生口角,在驻村工作队的协调下双方暂时和解。
为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贡觉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调解员格桑组织双方当面协商,对之前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补充,最终化解了这起纠纷,双方握手言欢,互敬哈达。
近年来,西藏通过强化人民调解职能,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初步建立起了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达到6385个,人民调解员39195人,初步实现了县、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针对矛盾纠纷主体多元、诉求多元、类型多元等特点,西藏人民调解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整合内部资源,联动外部力量,逐步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新时代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处处长次珍说。
据统计,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平均每年排查矛盾纠纷1万次以上,预防矛盾纠纷发生2000件左右,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000件以上,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0%以上。
2018年10月,为实现“枫桥经验”本土化,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四支队伍”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全区在区、市、县三级建立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师资、律师、志愿者“四支队伍”,为西藏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升级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