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显示:约67%金融诈骗案被告人为初高中文化程度
本报北京4月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耿学清)“金融诈骗被告人以初、高中文化程度为主,具有中等教育文凭公民每10万人发案量为5.49人次,排名第一。”今天,最高法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金融诈骗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指出,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人群需加大金融犯罪普法力度。
金融诈骗罪为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类罪名,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8种具体罪名。
该报告所称的金融诈骗案件,是指构成上述8种任一罪名的刑事案件,统计覆盖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刑事一审案件。据统计,2016年,全国法院新收金融诈骗一审案件近1.4万件;2017年,新收案件降至1.1万余件;2018年,新收案件仅为8400余件。近3年金融诈骗发案量同比持续下降,平均降幅超20%。
在8种案件中,信用卡诈骗罪为主要案件类型,在近3年金融诈骗案件总量中占比约78%。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集资诈骗罪连续两年逆势上升,收案量由2016年的1100余件上升至2018年的近1400件,增幅达27%。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金融诈骗案被告人以初、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为主,被告人占比分别为38.55%、29.32%,这两类群体合计超过了总被告人数的三分之二。
发案密度与公民文化程度呈较强正相关,文化程度较高的人群比文化程度低的人群发案率高。其中,具有中等教育文凭公民每10万人发案量为5.49人次,排名第一;其次为高等文化程度公民(4.23人次)和初中文化程度公民(2.89人次)。报告建议,可面向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人群适度加大金融犯罪普法力度。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