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原公安局长成黑恶保护伞:令下属为涉毒嫌犯违规取保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4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斗争,形成强力震慑、净化政治生态,深挖彻查一批有影响的“保护伞”案件,其中,湖北黄冈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案系湖北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处的典型案件。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呈现了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的部分案件细节:在一起酒店KTV容留吸毒的涉毒案中,黄冈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安排下属运作对涉案人员取保候审,撤销网上追逃,市县两级公安局多名局领导乖乖照办。
湖北省浠水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原大队长王利勤因具体操办了上述徇私枉法案,于2018年12月27日被法院一审认定犯徇私枉法罪,但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事后查明,汪治怀与涉毒酒店的老板称兄道弟,汪多次收受财物。2018年4月9日,汪治怀被湖北省纪委宣布涉嫌职务违法,接受监察调查。湖北日报曾刊发长篇报道《从“打黑先锋”到黑恶“保护伞”的蜕变》,剖析汪案。报道称,汪治怀为涉毒涉赌涉黄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这是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第一案。
据公开报道,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三罪,于2018年11月被提起公诉。12月14日,湖北襄阳中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汪治怀案。
“我由一名执法者,变成了违法者,我由一名党员干部变成了被告人,我深表谦意,磕头认罪。”据庭审视频显示,汪治怀在最后陈述中,当庭痛哭。
公安局长“一路通关”,安排下属为涉毒嫌犯违规取保
前述涉毒案件原本是黄冈市公安局安排的一场扫毒行动,最终却是时任黄冈市公安局长汪治怀出面,为行动中被查的涉案人员来“脱罪”。
据团风县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0月28日晚,浠水县公安局根据黄冈市公安局指示,对浠水县天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酒店”)KTV开展突击扫毒行动,当场查获吸毒人员30余人、大量吸毒工具、“K粉”及账本。
当时,王利勤担任浠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此案由他具体负责。2013年11月19日,浠水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根据调查情况,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魏某(KTV一至三楼经理)、王某(KTV承包人)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
2013年11月24日,魏某被山西警方抓获移交浠水警方刑拘,后延长拘留期限至30日。同年12月3日,禁毒大队根据前期调查及魏某辨认情况,对周某(KTV四楼经理)办理了网上追逃。天泽酒店董事长魏振旺为帮助魏某取保候审及撤销王某、周某的网上追逃,找到汪治怀帮忙,并将该案简化处理。
随后,汪治怀安排黄冈市公安局一名副局长协调办理此事。该副局长按照汪治怀的安排,多次向时任浠水县公安局局长吴某及分管禁毒工作的副局长冯某表明了汪治怀的意思,干预该案的办理。2013年12月10日,王利勤根据冯某请示吴某的意见,在案件事实未查清,王某、周某未到案的情况下,违反规定提出给魏某办理取保候审建议并获得通过。
三嫌犯成功取保,脱离公安侦控数年
判决书显示,一番运作之后,2014年1月20日,王某投案,因事前已知道要被取保,王某到案后未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王利勤在案件事实尚未查清、另一嫌犯周某未到案的情况下,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建议对王某取保,在法制部门审批阶段,因该局政委安某反对,取保意见未予通过。王利勤又提出将王某刑拘并延长至7日再取保的意见。1月27日,王某得以取保候审。
为周某的取保事宜,2014年12月底,魏振旺又通过浠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找王利勤说情,表示愿意缴纳之前行政处罚的罚款,条件是周某投案即办理取保。王利勤为完成禁毒大队干警补助、奖金任务,将上述情况向安某汇报得到同意,遂与魏振旺商定天泽酒店缴纳罚款18万元后,周某投案即办理取保。2014年12月17日,天泽酒店缴纳罚款,次日,周某到浠水县公安局投案,王利勤安排禁毒大队民警对周某进行了讯问,周某对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予以否认。王利勤在周某未如实交代的情况下,仍违规安排当天为周某办理了取保手续。
法院查明,魏某、王某及周某先后被取保候审后,王利勤未安排人员对三人涉嫌的违法犯罪问题开展实质性的调查取证工作。直至2018年3月王利勤被立案调查时,上述三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仍处于立案在侦状态。而魏某等三人均于2015年前后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实际脱离了公安机关的侦控。
判决书显示,2018年3月底,浠水县公安局重启对该案的侦查,将王某、周某刑拘,目前,王某、周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2018年3月30日,王利勤接到团风县监察委员会电话接受调查后,主动交代了监委尚未掌握其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的事实。2018年12月27日,团风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王利勤构成徇私枉法罪,但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公安局长沦为“保护伞”,与恶势力头目称兄道弟
在上述涉毒案件重启侦查不久,当初干预办案,安排下属为涉毒嫌犯“脱罪”的汪治怀被宣布接受调查。
2018年4月9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黄冈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汪治怀(副厅级)涉嫌职务违法,接受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据湖北日报报道,汪治怀被查是湖北省纪委监委直接查办的黑恶势力“保护伞”第一案。从警35年的汪治怀曾是公安战线的“打黑先锋”,荣立二等功3次、三等功1次,他担任“一把手”的黄冈市公安局也屡获省、市表彰。但就是这样一个曾经深受组织信赖、群众肯定的公安局长,堕落成与黑恶势力头目称兄道弟的反面人物。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汪治怀案件线索来自一次常规的干部任前廉洁审核。2017年初,湖北省纪委结合此前群众举报开始调查,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汪治怀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严重违纪违法犯罪问题被一一曝光。
该报道称,2012年7月,汪治怀在担任黄冈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期间结交了魏振旺。在魏振旺的“围猎”下,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近,甚至以兄弟相称。2013年10月,魏的酒店被浠水县公安局扫毒后,魏振旺便找到汪治怀让其为周某等人办理取保候审并从轻处理。面对“兄弟”的请求,汪治怀“亲自督办”,直至周某等人被变更了强制措施,撤销了网上追逃。事后,汪治怀坦然收受魏振旺答谢的4万元现金及价值数万元的礼品。2013年至2017年,为寻求汪治怀对其容留他人吸毒、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保护,魏振旺先后8次共送给汪治怀礼金1.5万元及价值11万余元的虫草、香烟等礼品。
2018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汪治怀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三罪,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已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汪治怀在担任黄石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冈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刑事追诉,情节严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作为招标单位负责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他人合法利益,扰乱国家市场秩序,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8年12月14日,湖北襄阳中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汪治怀案。目前,尚无判决信息公布。
另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魏振旺等10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也已于2018年12月25日在浠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魏振旺在开发建设、经营世贸建材城、天泽富贵家园、天泽酒店过程中,与林某等9人纠集在一起,以打开路,以暴护商,以商养恶,形成恶势力团伙,涉嫌单位行贿罪、容留卖淫罪、包庇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