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法院队伍怎样炼成
◆ 全国法院全面实施法官员额制改革
◆ 内部挖潜盘活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
◆ 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创新培养机制
◆ 还权于合议庭和法官同时加强监督
□ 本报记者 张晨
事业兴,人为本。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3月2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了哪些新进展?如何处理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如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干部队伍?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就这些问题进行了采访。
聚焦重点难点任务,深化司法
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组织
体系和审判权运行机制,切实解决
部分法院审判力量不足问题
什么人可以成为法官?这个问题至关重要。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越来越高,法官的门槛也越来越高。
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完成首批法官入额工作,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的全面实施。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员额法官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审议、党组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正式履职。
“全国法院从原来的21万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5万名员额法官,这是由各界专业人士参与的法官遴选委员会严格选拔产生的。新的员额法官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学历层次有所提升、实际经验比较丰富,基本都在一线办案,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胡仕浩说,截至2018年年底,“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办案机制普遍实行,全国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签署的裁判文书达到98%以上。审判团队组建、主审法官会议等配套机制逐步健全。27个省区市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追究违法审判责任有了新的制度机制。
最高法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同比上年分别上升8.8%、10.6%。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案件数量呈递增态势,人案矛盾确实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影响到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但实事求是地讲,人案矛盾并不全是案多人少导致,成因包括诉讼理念、资源配置、审判管理、诉讼制度、科技运用和司法能力等多重因素。”胡仕浩分析说,破解人案矛盾不能全靠增编加人,而是要群策群力,坚持用改革思维和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通过改革进一步释放潜力、盘活资源、激发活力。通过改革内设机构、组建审判团队、加强专业建设、推进集约管理、强化审务、政务标准化建设等方式,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盘活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
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肖凯告诉记者,上海金融法院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3:3:3的比例,组建了8个专业化金融审判团队,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担任审判长。审判团队以法官为核心,以审判需求为导向,实行自主管理,注重对团队协作的整体考核,实现审判效能最大化。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突出审判实
践问题导向,构建与法院人员分类
管理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机制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法律研修学者完成研修工作、第三批挂职专家学者完成挂职任务,第四批法律研修学者和第七批法律实习生即将到来。
作为第三批挂职专家学者的代表,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文华告诉记者,近年来,人民法院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双向交流挂职、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三项制度,打破司法实践与法学院校之间的壁垒,让全国各级法院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和研究的生动实践基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评价说,密切各个法治工作专门队伍,包括立法、司法、政府法治、法学教育与研究各个方面的相互联系,促进相互之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律师权利,促进法学教育和研究,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五五改革纲要中提出,要健全法官员额管理制度,完善法官交流和退出机制,明确推出的情形、程序、相应后果及救济办法等,实现员额进出常态化、制度化。同时,要完善从符合条件的法官助理中遴选法官的选人标准和工作机制,配套健全分别适应地方法院、专门法院职能特点的初任法官培养机制。
专家们认为,针对司法改革带来的人员招录新特点,应坚持需求导向,扩大宣传效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各类人员招录、遴选工作,不断优化干警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强化集群发展的规模效应,突出对年轻干警的传帮带,压实工作任务,综合运用对接帮扶、上派下挂等方式,加速青年干警的成长成才。
与此同时,各地法院利用中国法官培训网、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推行开放式在线培训。与国家民委举办民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加大援藏、援疆、援青力度,广西、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法院加强双语法官培养,更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司法责任制就是要将法院负责与法官负责结合起来,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合议庭和院长、庭长要对法院的案件质量担负责任,不断健全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员额法官和全体法院队伍的审判工作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特别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依法依规充分发挥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坚决防止错案发生,该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依程序提交。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决,要体现公平正义,绝不能空讲道理,使最终的裁判与常识常理相背离,与公平正义相去甚远。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斗争,坚持不懈整治“四风”,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防止
“灯下黑”,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就是要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问题,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还权于法官和合议庭。但放权的同时,离不开监督。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人民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369人。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9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06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6人。
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文件的规定,对于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四类案件,院庭长有权要求独任法官或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视情况决定是否将案件提交主审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对于审判质效、办案程序、纪律作风中存在的问题,院庭长应当依职权提出监督纠正意见。
领衔制定五五改革纲要的李少平说,绝不允许放权后出现“灯下黑”的问题。院庭长在权力清单范围内,按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不属于不当过问或干预案件;相反,院庭长该管的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怠于行使监督管理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相应责任。要坚持全程留痕,所有审判监督管理行为都应当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不能脱离主审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制度平台或办案平台任意表态。
五五改革纲要提出要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李少平解释说,完善司法责任制,既要建立健全司法问责机制,严格依法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又要切实保护法官依法行权、公正办案,绝不能把司法责任制变成一把高悬在法官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程序上,发挥法官惩戒委员会的作用,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追究法官的违法审判责任,既有利于提高责任追究的公信力,也有利于保障涉事法官的合法权益。
“知行部落”“口袋党课”“规、行、廉”“党建知识学习角”……这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创新组织建设,在18个临时性审判(综合)团队上对应建立的14个临时性党小组,实现审判工作与党的工作无缝契合的部分举措。
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打牢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基础。要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干部队伍。
“要通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监督体系并狠抓落实,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李少平说。
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完成首批法官入额工作,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的全面实施。
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员额法官正式履职。
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各级法院从原来的21万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5万名员额法官。“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的办案机制普遍实行,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签署的裁判文书达到98%以上。27个省区市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
2018年,全国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8.8%、10.6%。
近年来,人民法院建立双向交流挂职、法律研修学者和法律实习生三项制度,打破司法实践与法学院校之间的壁垒,让全国各级法院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和研究的生动实践基地。
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369人。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9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06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