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11日消息(记者焦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如今智能电视机成了不少家庭的选择,但相较传统电视开机“直入主题”的效率,智能电视却让人们在享受诸多便利的同时,不得不“忍受”开机时长达几十秒甚至几分钟的广告。有用户抱怨,“每次开机都要看广告,我花钱买的是电视,不是广告”。
对此,有法律专家表示,智能电视播放开机广告前应有相关提示,且应在控制器上设置关闭按钮,否则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如何把“选择权”还给观众?
买回来智能电视机,一开机就被广告“骚扰”,这是最近许多消费者共同的经历。记者调查发现,在实体店购买智能电视机,销售人员不会主动介绍开机广告。而在网络购买,页面上也没有开机广告的信息。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这样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知情权。朱巍表示:“第一,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只告诉买完电视之后可以看好多节目,随时看,这就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这是一种侵权行为。第二种情况,现在的平台有一个普遍的方向,就是可能消费者可以多项选择,既可以选择免费观看广告的方式支付对价,同时也应该给消费者一个渠道,用支付对价不看广告的方式收看节目,这也是一种多项选择,有的平台并没有给消费者这样选择的机会和权利,这也是有问题的行为。”
据某国产电视品牌的销售商介绍,市面上的智能电视普遍安装了安卓系统,广告都是系统平台自带的,“因为有了广告,厂家才有额外利润,电视才能更便宜。”但是,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还是广告根本没办法取消的问题。
根据媒体一项关于智能电视开机时长的调查,大部分品牌的开机广告时长在10-40秒左右,15秒以上居多。而且大部分品牌开机广告均未提供关闭按钮,用户无法自行关闭。有部分品牌在广告播放一段时间后,可选择跳过。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表示,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邱宝昌说:“确实影响人们正常使用,一次十几秒是他们的广告效益手段。但是卖的商品就有价格是公平对价的,强迫看广告,实际上这块现在不明确,但是我们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告法有规定,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置消费者可以选择的一键屏蔽掉,这就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尊重消费者权益。”
当然,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电视开机广告属于OTT广告业务,不加广告,利润都让牌照方赚去了,对于电视厂商来说,没有广告服务,只靠卖硬件来支撑,几乎是没有利润可言的,这对于电视市场的持续发展也很难有积极的影响。有人认为智能电视的OTT广告服务模式,未来应该更加注重考量用户的接受程度,给用户提供行使选择权的方式和途径。对此,朱巍表示:“现在互联网电视购买的是一个终端,需要看节目的时候支付对价,怎么支付呢?可以用金钱支付,同时也应该跟消费者说明,如果不用钱来支付的话是可以通过看广告的,但是这个广告不是无限度长,放一两分钟的广告,这就像我们在平台上看一些免费节目的时候,前面有一个广告是不能跳的,但是付费可以跳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