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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现存长城文物本体遗存43000余处 将全面推进长城价值及保护管理研究

时间:2019-04-17

央广网北京4月17日消息(记者 高艺宁)“长城是中国人心中最特殊的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标识。”16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在长城保护修缮媒体日宣传活动上表示,将继续推进《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落实,与各方携手保护好长城、传承好长城精神。

刘玉珠告诉记者,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后,国家文物局召开了15个省区市参加的长城保护总体规划落实工作会,筹划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试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制定明代长城保护维修指导文件,指导北京市开展长城险情段落专项排查。

活动中,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北京市文物局局长舒小峰及承担箭扣段长城修缮项目的技术人员代表还就长城保护修缮的理念和原则、长城保护面临的问题、北京箭扣段长城维修案例特点等接受了记者采访。

“《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是迄今为止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中最重要的一份规划。”宋新潮指出,长城保护修缮工作要坚持原址保护、原状保护的总体策略,重点做好日常养护和局部抢险,有条件的重要点段可以适度开放。今后,国家文物局将以《长城保护总体规划》为依据,基本形成长城保护维修理念共识,着力推动保护维修项目实践,督促各地开展长城险情排查保护,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保护成果,使长城成为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

记者通过活动了解到,自2000年至今北京市共开展长城保护工程96项,市财政投入约4.7亿元。舒小峰告诉记者,北京市制定了未来5年长城抢险工作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长城抢险加固工程10项,并组建了长城保护员队伍,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探索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根据《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我国各时代长城资源分布于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04个县(市、区)。

在2000多年的营造史中,先后历经了我国古代的春秋战国、秦、汉、唐、明等12个历史时期,现存长城文物本体包括长城墙体、壕堑/界壕、单体建筑、关堡、相关设施等各类遗存,总计43000余处(座/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城保护工作。据记者了解,2005年至今,中央财政拨付长城保护专项经费超过25亿元,组织实施了一批长城保护维修项目。2016年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4.47亿元,组织实施105个保护修缮项目,并在2018年重点开展了甘肃、青海等省汛期长城险情隐患排查和保护工作,有效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改善了长城保护状况。

国家文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推动实施《长城保护总体规划》,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督促各地切实履行长城保护管理责任,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工作,确定公布国家级长城重要点段名单,编制完成并公布省级长城保护规划,强化各类长城保护队伍建设,全面推进长城价值及保护管理研究。

同时,加大推进长城保护领域创新力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长城保护项目管理模式,启动长城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长城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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