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8日消息(记者孙冰洁)7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曝光了上线以来首宗典型案例:山西省大同市存在两级医保中心互相推诿,拖欠百家药店结算费用达1500多万元,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不到位等问题。5月7日下午,国家医保局党组召开会议,分析督查反映的相关问题,并要求相关涉事单位与管理部门立即进行整改。
根据通报,2018年1月29日、2月27日,大同市医保中心先后两次发文,要求各县区医保机构负责两定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化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大同市平城区社保中心作为该区五险(含医保)合一的经办机构,以行政区划即将调整,以及人手紧张、业务不熟等种种理由,表示难以承接,申请推至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再正式接收。但是2018年10月行政区域划分完成后,平城区社保中心仍百般推托,以下一步要进行机构改革为由拒绝接收,造成平城区177家定点零售药店2019年1-3月医保费用1514.92万元被拖欠。
从督查情况看,大同市医保中心在多次督促未果的情况下,既没有采取更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也没有按照山西省医保局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平城区2019年医保费用代理结算工作,而是与平城区社保中心互相推诿,对群众的诉求视而不见。平城区社保中心从2018年10月到2019年初,对承接两定机构协议化管理和费用结算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有令不行,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不把上级机构要求和群众利益放在心上,属于典型的不作为慢作为。
除了拖欠医保费用,国务院督查组还发现,截至2019年4月,大同市医保中心仍在变相实施国务院已明令取消的“两定机构审查”审批事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此外,对于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大同市医保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仍未执行人社部发〔2015〕98号“引入参保人和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估和谈判机制”等相关协议化管理要求。
在国办督查室实地督查后,大同市相关部门开始针对设施问题进行整改,截至4月30日21时, 177家药店费用结算工作业已完成,除按照相关规定暂扣10%保证金外,共计结算1402.37万元,相关后续工作仍在进行中。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山西大同事件暴露出部分地区医保部门宗旨意识淡薄,工作中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一些地方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还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
对此,国家医保局要求山西省医保局对督查反映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切实改进和提高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全国医保系统都要从中汲取教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好“互联网+督查”等手段,主动接受监督,对反映集中的问题抓紧在制度上切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