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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至今年第一季度 公安机关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

时间:2019-05-11

央广网北京5月11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这两年,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时有发生。公安部昨天(10日)发布的数据称,2018年到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涉案金额4100亿元,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涉及投资者超过百万人的“双百案件”屡有发生。

公安部经侦局局长高峰表示,受国内外复杂经济形势的综合影响,当前我国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总体上仍较为严峻,发案总量持续高位运行。特别是社会领域经济犯罪与专业领域经济犯罪相互叠加,传统经济犯罪与网络经济犯罪交织共生,使得犯罪的破坏力、传播力、危害力倍增,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给广大群众造成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到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近1.9万起,涉案金额4100亿元,涉案金额超过百亿元、涉及投资者超过百万人的“双百案件”屡有发生。高峰表示,除了案件总量高发,规模庞大外,涉众型经济犯罪还呈现出蔓延速度快,涉及面广的特点。商品营销、房产投资、教育培训等传统领域仍时有发案。一些新兴经济领域,如网络借贷、投资理财、养老服务、消费返利、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等,已成为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重灾区”。

除了瞄准新生或时下流行的业务外,不法分子犯罪的花招儿也不是老几样了。如今,他们有的租用高档写字楼、花重金宣传造势,包装成实力雄厚的正规企业;有的借用“金融创新”等概念,编造项目标的、虚构资金往来,诱骗群众;有的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大肆非法集资;有的在社区、超市搞贴身营销,瞄准老年群众大打“亲情牌”,新类型新手法层出不穷。高峰表示,为攫取暴利,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升级,诱惑性、欺骗性、迷惑性很强。在资本市场领域,不法分子宣传“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平台虚拟币或礼品,投资资本市场的二级市场。

那么,如何来防范呢?拿公众并不太陌生的非法集资来讲,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王志广建议大家要牢记三点――一是选择合法的主体,二是拒绝可疑项目,三是抵制高息诱惑。他强调:“未经监管部门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理财、信托、基金、债券、外汇交易等金融服务。包括网络借贷的P2P平台,只能够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不得从事自融、设立资金池。因此,在投资理财时未经批准的坚决不参与。”

去年年底,广东深圳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案件。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股宝网”等非法平台利用所谓自研交易系统,在母账户的掩盖下,依托各级代理商,在互联网中为不具备风险识别和抵抗能力的散户提供高杠杆投资渠道,从中牟取暴利。

套用近期热门电影台词,公安部经侦局巡视员刘冬希望广大投资者能牢记:“理财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投资不谨慎、亲人两行泪”。他表示:“有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扰乱了市场价格发现功能,还给金融市场不具备识别和承担风险的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股票和期货是高风险的金融产品,投资者进行股票投资或者期货交易的应当通过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或者期货公司进行。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始终谨记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要把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在呼吁公众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的同时,公安部方面表示,将进一步做好打击和防范济犯罪工作,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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