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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电信业务经营者代第三方收费成为诉讼热点问题

时间:2019-05-17

央广网北京5月17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今天(17日)是“世界电信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对近5年审理的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专题调研,提示消费者面对“代第三方收费”的电信业务要保持警惕。

典型案例显示,何先生点击了手机上的“街机斗地主”图标,就收到短信说他“点播了由某网络科技公司提供的优惠大礼包业务,资费10元,由电信企业代收费”,之后从他手机账户当月的余额中扣取。法院生效判决认为,电信企业未就此次扣费事先向何先生进行提示并征得他同意,也未能提供付款提示,判决退还。

北京二中院近5年审结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07件,80%的案件诉讼标的额在3万元以下,均因服务质量、收取费用、代第三方收费引发。

民二庭副庭长王平分析:“电信业务经营者代第三方收费成为诉讼热点问题。审判中我们发现,在电信业务经营者代第三方收取费用的过程中,尚存在不规范、不完善、不透明之处。电信业务经营者往往以其与第三方之间存在协议作为抗辩理由,主张其仅是代替第三方收费,并非收费主体。”

法官建议,消费者全面了解合同内容,注重保存固定证据,多种渠道解决纠纷。王平表示,电信用户可以通过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投诉电话或者向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或申诉,还可以通过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进行投诉。

法院建议,电信业务经营者合理、合法确定合同内容;全面履行提醒、告知义务;制定内容更为合理的计费详单;积极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流量计费系统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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