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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守护基层困境儿童? 全国现有儿童主任62万名

时间:2019-05-27

央广网北京5月27日消息(记者孙冰洁)如何打通关爱服务儿童的最后一公里,对儿童保护工作能不能落到实效?关键与重点都在基层。作为基层儿童权益的守护者,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近两年逐渐出现在公众视野中。在民政部今天(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表示,日前由民政部、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人员组成、培训原则再到监督管理等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对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的职责要求。

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提法并非首次出现,早在2016年,为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促进困境儿童全面发展,国务院已于当年6月下发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负责困境儿童保障最基层的日常工作。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司长郭玉强介绍《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相关情况(图片来源:民政部官网)

“之前名称和叫法是不统一的,有的地方称为儿童福利主任,有的叫儿童权利监察员,有的叫儿童福利督导员,有的叫未保专干,其实都是做的同样的工作。”

郭玉强介绍,此次下发的《意见》对名称作了统一规定:在村(居)一级设立“儿童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担任,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具体负责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儿童督导员”,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乡镇(街道)的关爱服务工作。

同时还明确了培训原则。要求地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因为这项工作刚刚推行开,好多地方都是村里的妇联主任、大学生村官或者社会组织来担任,不一定知道怎么具体来做,专业化水平、精细化还要进一步提高,所以要对其开展培训,这是第一步。”郭玉强说。

对于如何评估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的工作成果,意见也明确提出了跟踪管理。要求各地对认真履职、工作落实到位、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和表扬,并纳入有关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范围;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及时作出调整;依托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介绍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相关情况(图片来源:民政部官网)

据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介绍,目前全国已经初步配备了乡镇和街道一级的儿童督导员4.5万名,村(居)一级儿童主任62万名。都已经实现了实名制管理,全部录入了民政部全国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的信息系统当中。“这支力量的初步建立,为我们打通关爱服务儿童的最后一公里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但只是一个开始,后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倪春霞进一步提到,这次印发的意见对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虽然只规定六项,但是职责非常明确,任务也是比较繁重。如儿童主任的第四项职责提到要“定期随访监护情况比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我们这些困境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家庭,很多并不知道相关政策,这个时候我们的儿童主任要告诉这些家庭,比如两项残疾人补贴的政策、孤儿保障的政策等,起到政策连接的一个作用。”

此外,她还提到在儿童主任的职责中第五项明确,(儿童主任)要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报告一些特殊的危险情况。在她看来,这并不意味着要求儿童主任强制去做具体的、专业性的工作,而是该报告的报告,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做一些工作。“我们希望儿童主任这支队伍,能够做孩子们的眼睛,及时的去发现问题,帮助他们呼吁解决一些问题。”

倪春霞同时也谈到,由于目前这支队伍的主要组成人员为兼职,精力不足、专业性也有待加强。下一步民政部还要通过组织编写《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开展示范培训班,包括推动社工+儿童主任等措施,用专业的工作力量加大对基层工作队伍的指导,同时也会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以其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对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做到培训全覆盖,每年至少轮训一次,不断提高基层儿童工作者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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