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29日消息(记者陈锐海)29日上午,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据记者了解,这是国家机构改革后,整合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的关于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的公报。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前,该公告由国家海洋局发布。
2018年我国管辖海域水质状况分布示意图。(生态环境部供图)
《公报》显示,2018年春、夏、秋三期监测的综合评价结果表明,我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水质级别为一般,主要超标要素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417个监测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74.6%,较2017年上升7.7个百分点。总体而言,一类水质比例为46.1%,二类为28.5%,三类为6.7%,四类为3.1%,劣四类为15.6%。
据《公报》,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河北、广西、海南近岸海域水质优;辽宁、山东和福建近岸海域水质良好;江苏和广东近岸海域水质一般;天津近岸海域水质差;上海和浙江近岸海域水质极差。
《公报》还称,2018年全国61个沿海城市中,25城近岸海域水质为优,分别为锦州、葫芦岛、秦皇岛、唐山、沧州、揭阳、汕尾、惠州、茂名、北海、防城港、海口、洋浦、澄迈、临高、儋州、昌江、东方、乐东、三亚、陵水、万宁、琼海、文昌和三沙。
此外,还有13城近岸海域水质良好,6城一般,9城差(营口、天津、东营、南通、宁波、台州、宁德、潮州和江门),8城极差(盘锦、潍坊、上海、嘉兴、舟山、深圳、中山和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