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记者李思默)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意见》提出了消防执法改革5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在简政放权方面,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尚勇介绍,《意见》提出了消防执法改革5个方面12项主要任务。在简政放权方面,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尚勇说:“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13类消防产品调整出目录,改为自愿性认证,同时向社会开放消防产品认证、检验市场。”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司长刘卫军表示,将13类消防产品调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及对质量认证工作的要求。刘卫军说:“我们也统计了一下,通过改革,预计减少7万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涉及企业1万余家。这样的措施可以大大降低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表示,消防制度审批改革以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琼色说:“《意见》明确,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