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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实行“菜单式”选择

时间:2019-09-17

央广网天津9月17日消息(记者夏震宇)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为进一步提升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求,提升居民居住水平,日前,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天(17日)上午,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举行意见解读会,向社会说明意见的具体内容。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8年全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1万多部,相比2017年增幅200%。在天津,住宅建设年代较早的小区很多都没有安装电梯。经初步统计,天津市四层以上多层无电梯住宅多达3.7万幢,其中中心城区有2.4万幢。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日益加剧,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比例增加,中高楼层的老年住户多,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需求逐渐强烈。

天津市住建委房屋管理处处长孙超说,社会对加装电梯的呼声很高,但在天津推行还需要尊重本地的特点。“天津加装电梯这项工作在全国起步不算最早的,因为前面很多省市都已经实行了。在调研过程当中,我们会选择更适用于天津的一些做法。为鼓励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尽可能加装电梯,本着能够实现的方式来确定,所以我们选择了该洞门的业主2/3同意,1/3不反对的方式,这样便于推行。其次,像天津有一部分公产房,首先获得产权单位的同意,第二是承租人作为使用人,其相当于业主的身份去表决,2/3同意,1/3不反对。”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也在建设资金上给予了支持。对天津中心城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的,区政府给予20万元/台的建设补助(市、区政府各承担10万元);对中心城区以外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经验收合格取得使用登记证的,区政府给予总计不超过20万元/台的建设补助。同时,有关部门对于居民费用分摊方面,也参考了其他城市的一些方案。孙超说:“有的省市是法定的,就是政府明确每个楼层应该怎么分摊。而天津采取的是把这个主动权交给业主,业主可以自由选择,参考外省市案例进行菜单式选择,这样业主有更大的主动权。”

孙超说,《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中去克服一些障碍,遵循“业主主体、区街主导、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合力推进”原则,联动了多个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支持工作。“加装电梯这项工作有障碍,从审批流程上按现在所有的规范和标准加装电梯,实际上是通不过的。所以我们现在出这个政策的目的就是把政策层面的路径打通,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合审查机制,这也是一个提高整个办事效率的方法。”

电梯装好了,后续的维护和长效管理问题也是重中之重。此次,《指导意见》明确,申请主体是电梯的使用维护管理主体,应当履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承担电梯使用维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障电梯安全使用。孙超表示,针对加装电梯不断出现的后续新情况,将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安排有关部门引导居民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落实电梯长效管理机制。

当前,天津市加装电梯试点项目已经在多个小区进行,其中天大六村社区25号楼4门试点已经正式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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