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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提质、创新转型 全国800多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将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时间:2021-05-27

央广网北京5月26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为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切实保障儿童权益,近日,民政部联合应急管理部、中国残联等14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不再收留抚养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这项规定涉及全国800多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未来,儿童福利机构将如何优化提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创新转型后,又将如何发挥更大的作用?

目前,我国共有儿童福利机构1217家。孤儿总数从2012年的57万人下降至目前的19万人,下降了66%。全国近70%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不到10人。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赵泳介绍:“关于如何更好地促进儿童成长的问题,《意见》一方面要求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儿童移交到地市级以上儿童福利机构和少部分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中集中养育。另一方面,要求这些承担集中养育儿童职能的机构,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儿童机构,在内部建造家庭式居所,确定符合条件的夫妻进行家庭式养育,为机构内儿童提供家庭式的温暖和关怀。

赵泳说:“《意见》要求对于查找不到监护人的婴儿,在办理入院之前,可以不受期限限制,随时参加保险,及时享受待遇。对于儿童福利机构内的儿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就便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中小学就读。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要求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开展就业帮扶。对于符合参军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伍等帮扶政策。”

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这项规定涉及全国800多家县级儿童福利机构。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表示,儿童福利机构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后,服务群体更多、职责任务更重。

李婉丽介绍:“一是转型后的机构要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二是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三是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四是牵头开展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五是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业务建设;六是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工作。”

我国儿童福利机构内养育的大多数为病残孤儿,需要进行专业照护。《意见》明确要求所有儿童福利机构都应当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条件,这为机构今后的专业化发展明确了重要指标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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