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26电(记者 马学玲)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组长沈德咏26日表示,要加强对民法典编纂立法规律和民法典各分编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围绕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级法院特别是一线法官的意见。
26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纂工作研究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沈德咏在会上作如上表述。
资料图:最高人民法院。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今年3月15日上午,素有“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之誉的民法典总纲――民法总则获得人大表决通过,从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沈德咏指出,编纂民法典是一项以人为本的划时代立法工程,是体现党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
通过编纂民法典,可以在私法领域有效落实宪法人权保障原则,有利于在法治化轨道上加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外,编纂民法典,将完善中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规则,为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有利于健全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对规范中国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具有重大意义,为推进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
沈德咏强调,要立足审判实践,精准做好民法总则的贯彻实施工作。要把学习民法总则作为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一项大事来抓,加强民法总则的业务培训工作,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含义,为下一步适用好民法总则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要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民法总则的宣传学习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宣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指导司法审判的重大意义,让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法知识家喻户晓、民法精神深入人心。
另外,要做好民法总则适用规则的研究工作,对民商事领域的司法解释和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分析清理,确保在民法总则施行后,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民法总则及相关法律规定。
沈德咏强调,要扎实做好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研究工作。要加强对民法典编纂立法规律和民法典各分编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围绕重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级法院特别是一线法官的意见。
沈德咏进一步强调,要对体现民法典编纂的时代特色、维护和促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内容作充分论证,既要重视对传统民事权利的保护,又要反映“互联网+”时代的新型民事权利和中国人权事业在民事权利保护领域取得的新进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