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4月27日电 (记者 刘相琳)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27日发布消息称,自5月1日起,重庆市将启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渝居住群众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至此,重庆市实现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群众在渝居住地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
2015年,重庆成为全国首批10个试点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省市之一。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开展异地受理试点工作,于同年12月底率先实现重庆市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为全国试点探索并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机制积累了经验。
在此基础上,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进一步加强跨省协作,不断推进系统升级和联调测试,先后6次增点扩面,稳步扩大跨省异地受理范围,确定了重庆跨省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受理点315个,服务覆盖重庆全市41个区县公安局。5月1日开通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渝群众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意味着重庆提前两个月完成公安部既定目标。
据介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主要指证件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申请人须持《居民户口簿》或《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到期换领的还需持原居民身份证),到重庆市内居住地所属区县公安机关设立的跨省异地受理点办理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将申办材料交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后,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申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
据统计,重庆市公安局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两年多来,共有26.2万名群众享受到了就近办证服务,感受到了公安改革“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