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0月31日,西班牙巴塞罗那的一家法院就一起轮奸案做出宣判,引发巨大争议。法院判决五名嫌疑人轮奸无罪,理由令人咂舌,称受害女子当时不省人事,五名被告"能够在不使用任何暴力或恐吓的情况下发生了性行为"。
这起可怕的犯罪发生在2016年10月29日,地点是巴塞罗那曼雷萨的一处废弃厂房。五名被告中最主要受到指控的男子名为布莱恩·安德烈斯,他挥舞着手枪,告诉朋友们每人有15分钟对年仅14岁的受害女子施暴。
不过,法院判决五人轮奸罪名不成立。法院认为,在事发当晚,受害女子曾使用毒品和酒精,不知道自己在做或没做什么。
因此,她没有能力去同意或反对5名被告与她发生性关系。而按照西班牙的法律,强奸指控需要原告提供恐吓或具体暴力行为证据,如被人用刀威胁或殴打。
(其中一名被告出庭路上)
结果,这五人被判犯有较轻的性虐待未成年人罪,分别被判处10到12年监禁。如果是之前的更为严重的性侵指控,他们将会被判入狱15到20年。此外,法院判给受害少女1.2万欧元的赔偿金,称"对她性完整性的攻击极为严重,特别是诋毁,而且是针对处于困境中的未成年人。"
这起案件与此前在西班牙潘普洛纳发生的一起案件类似。2016年,在当地举行的奔牛节上,5名男子轮奸了一名18岁的女子。2018年,法院最初也是认为他们没有对受害女子使用暴力或恐吓,判决强奸罪名不成立。
然而,西班牙最高法院今年6月推翻了这一判决,判定两名男子犯有更严重的强奸罪,将他们的刑期增加到15年。此案最初的判决引发了抗议活动,迫使西班牙政府成立了一个委员会来审查西班牙有关强奸的法律。不过,该委员会去年12月做出了调查结果,但西班牙政府到现在仍未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