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近期福建省福州市出现冒用“市场监管局”名义,通过向广大生产经营者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并以“年报信息未报送”“执照存档信息已失常”“执照信息状态失常”“注册的个体信息未申报”“商户被列为经营异常”“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换照”等虚假理由,实施套取公民个人信息、实施信息欺诈等违法行为。为此,2月7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发布《关于警惕冒用“市场监管局”名义实施欺诈行为的情况通告》,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警惕此类欺诈信息。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各类市场主体填报公示年度报告(年报)及日常市场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让经营者提供银行卡号、银行账号、银行验证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强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每年市场主体年报的时间是当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请尚未年报的广大生产经营者,及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http://fj.gsxt.gov.cn)(官方网站)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进行填报和公示。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关注“福建市场监管”公众号或以纸质方式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生产经营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官网的网址以“gov.cn”作为后缀结尾。请广大生产经营者审慎甄别,有疑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或者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联系。一旦发现被人实施诈骗,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