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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戴口罩”入法 首张罚单在厦门开出

时间:2021-02-03 08:35:00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叶生明 林莉莉 记者张文章)为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卫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福建省从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该地方性法规实施首日,厦门市一家餐饮经营户被通知整改后仍未按规定进行佩戴口罩,被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罚款50元。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莲前市场监管所辖区内有2900多家餐饮服务单位,为进一步防范餐饮环节风险隐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普及《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切实提高社会大众和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莲前市场监管所从1月底开始,积极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各类微信工作群发送“戴口罩”入法等信息1000余条,印制并分发包含该法规和监督举报电话的宣传单2000余份,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扫街”宣传,张贴海报到辖内各餐饮服务场所,督促餐饮单位将疫情防控等措施落到实处。

2月1日上午,莲前产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内加州广场和牛庄一带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巡查中,发现大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已经都能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都能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但仍有部分经营户存在侥幸心理,不规范佩戴口罩或者甚至不佩戴口罩。执法人员当场对9家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餐饮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当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对这9家餐饮经营户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仍有1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仍未按规定进行佩戴口罩,执法人员立即用执法纪录仪把证据进行固定留存,并当场用简易处罚程序,对该食品经营个体工商户处以50元罚款,这也是新规实施以来福建省开出的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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