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1月11日起,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不再提交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只需跑一次,既可完成注销手续。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11月,重庆成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区域,涪陵区、渝北区、武隆区3个区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2017年3月,重庆对符合条件的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2019年1月,沙坪坝区、大足区开展进一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建立容错机制。
截至2020年12月底,重庆共有9.56万户企业发布了简易注销公告,已有6.89万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退出了市场。
为进一步深化简易注销改革,重庆市市场监管局1月11日出台《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方案》,即日起正式施行。企业只需在公示系统签署上传一份《承诺书》,即可发起简易注销申请,公告期满若无异议,也只需提交《承诺书》以及自动生成的申请书,即可快速办结,无需准备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其他材料,也不需去税务或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据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前,企业注销需到登记部门先办理清算组备案,然后在市级报刊上公示45天,同时到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注销手续,进行清算,最后提交清税证明、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刊登公告的报纸等材料办理正式注销登记,注销完毕后,持注销证明等材料办理社保注销,办理时间长达3个月甚至更长,提交的材料多达几十种。
在适用范围上,这次试点将非上市股份公司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新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实现除上市股份公司之外的主体类型全覆盖。同时,注重强化部门协同,优化数据共享,提升企业办事体验,实现企业一次申请,一网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