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 顾艳伟)2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发布2021年1号消费提示,引导市民正确选购、加工冷链食品,确保健康舒心过节与安全防疫两不误。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委会在提示中建议消费者和到正规商超、市场选购冷链食品。按照要求,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三证明一报告”。合法正规商超、市场一般会有严格的审核制度。
选购时,消费者可通过“八桂冷链通”扫描二维码查看商品追溯信息,同时要注意商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购买没有明确来源或过期的冷链食品。
避免徒手接触冷链食品,建议由销售人员操作,自己挑选时使用一次性手套或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在手上进行,全程佩戴口罩。
鼓励采用无接触式电子货币(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和无接触式配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后,最好将其外包装用75%酒精消毒晾干,并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一些微商没有经过正规登记备案,安全风险防范制度不严,食品产地来源不明,会加大防疫和维权风险。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的冷链食品,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并做好外包装的消毒和个人防护,建议消费者暂不海淘和代购境外特别是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
消费者加工、储藏冷链食品时,要做到生熟分开、所用器具及时清洗消毒。食用冷链食品时要彻底煮熟煮透,避免生吃、半生吃,以确保食品安全。
消费者在购买冷链食品时要留存相关消费凭证,便于事后维权。发现销售无相关进口手续、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三证明一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