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月5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9大类食品,共抽检135批次,其中合格130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为3.70%。
1批次食用油不合格:福州市惠飘香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金旺万家牌的浓香菜籽油(规格:5L/瓶生产日期:2020/6/11),经初检和复检,乙基麦芽酚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使用。
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福州市仓山区杰森水产品店销售的龙胆鱼(批号:2020/10/20),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食堂)销售的鸡蛋(批号2020/9/3),经初检和复检,氟苯尼考、多西环素等2个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明湖餐厅)销售的黄瓜(批号:2020/9/6)、福建江夏学院第一餐厅(餐厅经营单位:福建食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黄瓜(批号:2020/9/25),经初检和复检,均是氧乐果项目不合格。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