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疙瘩汤(金水路店)门面。(来源:受访者)
信网11月23日讯(记者 谷正原)点餐前没有明示,结账时却发现账单上多出了14元一次性纸巾费,这合理吗?近日,市民陈先生向信网反映,11月13日,他在丈母娘疙瘩汤(金水路店)办生日宴,11人用餐却被收取了14个人的一次性纸巾费用。目前,陈先生已将情况反映至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信网介绍:“未公示就收取费用,属于违法行为。”
餐饮行业“隐性消费”由来以久,从餐位费到餐具费、从茶水费到小料费,可谓是层出不穷,部分商家在点餐前不会主动告知消费者需收费,大多数人即便对此类消费不认可,但也会掏钱买单,于是在行业内就形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潜规则。11月13日,市民陈先生在丈母娘疙瘩汤(金水路店)办生日宴,原本是一场开开心心的朋友聚会,结账后陈先生检查账单时却发现了两处问题。
“当天一共才11人到场就餐,怎么收了我14个人的一次性纸巾费?”陈先生认为,饭店以一次性纸巾费的名义收取餐位费是不应该的,虽然每人1元的价钱不高,可商家是在没有提前告知他的情况下收了,而且还多收了,这种行为已经损害到了他的合法利益。
为落实具体情况,信网采访了丈母娘疙瘩汤(金水路店),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发生后,陈先生曾多次在其个人社交媒体发布视频,对该事件进行炒作,已经给店里生意带来了影响。
随后,该店负责人王经理也主动联系到信网,王经理表示:“我觉得他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因为买单的时候没有给他打折,他心里不太高兴。之所以收了14个人的钱,是他预定了14人,但是当天有3人未到场,不过结账时我还给他抹零了9元。”
对于该事件,消费者陈先生表示自己不需要商家的任何赔偿及赔礼道歉,目前他已将情况投诉至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等待执法部门处理。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信网介绍:“未公示就收取费用,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到店吃饭,餐饮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纸巾,这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同时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收取餐具和纸巾费的做法没有根据。”
陈先生当日消费单据。(来源:受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