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树立“治未病”的理念,通过以风险防控为导向,以“制度+科技”为重点,切实构筑制度防线、流程防线、信息防线和监督防线,进一步完善税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有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提升内部管理质效,促进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合法合规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强调,内控机制建设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对“干好税务、带好队伍”,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都有着重要作用。下一步,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注重集成,推动内控机制建设向体系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当前,全国税务系统已逐步形成了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制度、操作指引和管理制度“四位一体”的内控制度体系,为深入推进税务系统内控工作奠定了基础。其中,今年2月印发了《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3月至5月分批印发了税收法制工作、出口退(免)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务稽查、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政务管理9个专项制度和配套操作指引;完成了内部控制管理、业务软件内控内生化2个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同时,税务总局机关各部门还根据自身职责和业务特点,制定了适合本部门风险防控特点的内控操作指引。
税务系统以科技为依托,着力打造内控信息化升级版,为内控机制落地生效提供信息化支撑。一方面,通过优化流程、嵌入风险管理规则等方式,增强金税三期工程核心征管和财务管理软件等系统的内控内生化功能。另一方面,开发建设全国统一适用的内控监督平台,集控制、督审、纠偏、评价、推送功能于一体,并通过内部控制、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行政管理风险监控分析、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等六大子系统实现税务风险的“全时点”自动监控。
为确保内控制度体系上下贯通、有效衔接,税务总局选取了陕西、青岛、安徽国税局和山东地税局作为内控制度建设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积极制定个性化专项制度和操作指引,并选取市县局进一步探索内控制度在基层落地的路径和方式,为下一步全面推开积累经验。内控监督平台的测试工作也将于近日在安徽、青岛、广东等省市展开。此外,全国各省国税、地税部门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主体责任,加大工作推行力度,积极做好内控专项制度和操作指引的细化落实工作。
下一步,税务总局将重点推动内控机制“落地”工作,积极做好制度与平台的对接,确保内控机制建设取得实效;指导各省税务部门完成属地化工作,通过清单式指引等简明易行的方式,着重抓好内控制度在基层单位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