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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静县为66名困难群众发放就业援助金256000元

时间:2017-08-09 19:44:53

“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社区给我发放了5000元就业援助金,帮我解决了眼前的就业困难!”和静县和静镇查汗通古北路社区就业援助金发放现场,拿到就业援助金的社区居民买买提艾力·牙生高兴地说道。

2017年8月2日,和静县和静镇查汗通古北路社区举行就业援助金发放仪式,为6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就业援助金2万元。

为缓解居民就业压力,促进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就业人员都能及时、公平、公正、合理的享受到国家的社区就业援助政策,查汗通古北路社区开展深入调查走访,结合申请材料,逐一核对姓名、了解家庭情况、查看经营规模及经营状况,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审核享受就业援助金补贴对象。

从事微利项目和家庭服务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3000—5000元数额不等的就业援助资金,作为经营的启动资金或濒危经营的挽救资金。发放程序通过个人申请、社区初审、镇劳动保障所复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6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了2万元就业援助金。

今年27岁的社区蒙古族居民傲云塔娜,她把家中所有的积蓄拿出来,再向亲朋好友借用了一些钱,投入3万元开了一家打字复印店。傲云塔娜所在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得知这一情况后,根据他的生活状况及创业方案的可行性,帮助傲云塔娜申请了就业援助金,这让处于创业“严寒期”的傲云塔娜感受到了丝丝温暖。

据悉,灵活就业已成为众多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一种主要方式。为解除部分特殊群体的就业和再就业后顾之忧,除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三年,和静县又将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城镇低保人员、城镇4050人员、城镇失业一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未就业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等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自主创业及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初次创业或灵活就业,以上八类人员纳入了政策扶持范围,可以享受3000—5000元就业援助金。2017年该县第一批享受就业援助金66人,25.6万元。(任万民 才登巴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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