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肃督察考核,加大责任追究。为进一步确保地区中级法院审判执行、司法行政和法院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大地区中级法院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力度,制定印发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岗位职责监督问责办法》,详细明确了党组、党组主要领导、党组成员、纪检组、监察处和各庭室(部门)负责人、各庭室(部门)廉政监察员及全体干警在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职责任务,通过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载体细化监督方式,实行廉政监督“四个全覆盖制度”(即: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全覆盖、审执结案件廉政回访全覆盖、办案法官廉政回访全覆盖、廉政提醒谈话全覆盖),开通“司法作风满意度评价系统”,开展发改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等专项督察和人民陪审员廉政回访、征求“两代表和一委员”意见等工作,通过不断拓宽、创新举报监督平台,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确保司法权公正规范运行,助推“两个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相关办法,对履行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纠治“四风”“四气”不力的、发生系统腐败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坚决追究领导责任。
二、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治疆方略,把讲政治、守纪律、重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和地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贯彻落实总目标的部署,全面从严管理干警队伍,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工作作风根本转变。 (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做到绝对讲忠诚、绝对讲团结、绝对讲服从,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通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积极健康的组织生活,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干警,强化警示教育和高压态势遏制腐败现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保障和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制度机制,从严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级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高。 (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坚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体现到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和上级法院一系列重大要求部署上,体现在落实总目标、狠抓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大局的具体行动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和纠正“四风”“四气”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解决“六难三案”问题等工作落实。 (三)严格干部选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任条例》、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干部动议提名、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及个人报告重大事项等干部监督操作规程,规范干部选任与监督工作。适应司法体制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综合分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三个特别”民族地区好干部标准用人导向和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把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认识和实际表现放在第一位。注重在复杂环境和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培养、考验、选拔干部,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敢于同“三股势力”作斗争的各族干部,努力建设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干部队伍。上半年,党组主要领导对10余名新提拔使用干部进行了公示和集体廉政谈话,均得到上下公认,无不良反映。 (四)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大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自治区纪委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党纪党规,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做到熟记于心,落实于行。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和审判等纪律,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扩大纪律规定范畴,在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各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学习具体标准、规定和规程,层层细化纪律执行规定,确保各项纪律落地生根。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院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等决策制度;探索建立司法决策公开化和民主化程序,安排普通干警、法官列席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和审委会;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报告、维稳安保县处级领导带班等制度。上半年,对拟提拔任用、表彰奖励、婚丧嫁娶等事项全部按规定进行党风廉政审查。三、注重突出源头治理,不断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将任务分解,以改革的手段和创新的精神,探索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具有法院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一)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深化干警廉洁从政教育,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自省、践行忠诚”专项行动、“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等活动,通过七措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环境。 一是领导先学,以上率下做标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把廉政教育作为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体研学等方式,认真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并结合实际交流发言,谈感想、谈体会,力求熟读通读、应知尽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先学先行,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以上率下做学习的表率和标杆。开展中心组学习4次,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学习、专题辅导各2次,党组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作廉政辅导40余场次。二是支部集体研学,上专题党课助学。各党支部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采取支部集中学习、集体讨论,法院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县级领导干部及优秀党员上专题党课,不断把学习推向深化。同时,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突出法院特点,有针对性地明确学习重点、学习做到具体化、精准化、分众化。目前,地区中级法院10个党支部累计集中学习70多次,上党课40多次,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围绕统一思想,提高对廉政教育的认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专题讨论30多次,撰写心得体会550多篇。三是干警自学,补足短板促学。党员干警积极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自身学习实际情况,在领导带学、支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抽出业外时间进行自学,深学细研,反复全面学,消化吸收学,补足短板促学,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四是开展测试,以考巩固学。认真组织150多名干警进行“学转促”专项活动廉洁司法知识测试2次。五是强化典型学习,进行警示教育。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以案明纪、以案预警”警示教育机制,组织干警观看《打铁还须自身硬》《拍蝇惩恶反腐一刻不放松》等警示教育片,结合“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层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干警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升。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机制,将警示教育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每逢节假日及时发送廉政短信,重大节日前由党组主要领导向全院干警进行廉政提醒。同时积极开展向邹碧华、阿布列林·阿不列孜等先进典型学习,弘扬正能量,凝聚正力量。六是加强宣传,营造学习氛围。为了进一步有效提升干警学习效率,强化和巩固学习成果,地区中级法院编写了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应知应会学习手册2期,印发300多册,同时印发“学转促”应知应会36题150多份。充分利用廉政文化墙、电子显示屏、网站短信等平台,积极营造浓厚的“学转促”专项活动氛围。新疆电视台第2频道公民与法栏目对地区中级法院“学转促”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采访并进行播放,坚持每周向地区“学转促”办公室报送信息3篇,共报送信息50余篇。七是强化督学,确保学习出实效。及时制定2至6月份学习计划安排表,每月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上党课、专题讨论等学习教育情况进行重点督察,编发通报1期,确保一项任务不少,一个环节不漏,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制度,加强“三重一大”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述责述廉、约谈,早提醒、早把关。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末位表态等制度,确保“一把手”权力规范运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插手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制度和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接触交往规定,全面开展涉案款物在再清理再整改活动,建立完善一个法院一个账户、一本台账、一个司法拍卖渠道的“三个一”制度。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会、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律师恳谈会,邀请第三方对法院窗口服务、工作作风、审务效能等进行监督,对发现和反映问题形成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效果不达标不放过。 (三)创新手段措施,防范廉政风险。为进一步推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参照历年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成果,对部分已不适应反腐倡廉工作需要的条目进行了删减,对部分内容重复或相近的条目进行了合并,并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二次全会、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地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增加了部分内容,经院党组讨论通过印发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共汇总梳理出19个具体岗位、排查各类风险点149项,制定防控措施109条。 大力推进岗位防控,全面开展科技反腐,针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特点,紧盯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探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评价、查处为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权力运行透明化、流程管理精细化、预警处置实时化、教育提醒经常化,最大限度地确保每位法官用权公正、廉洁、为民。大力实施廉政风险重点防控,围绕典型案件剖析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开展重点防控,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制定惩防协同办法,实行“一案四报告”制度,实现惩防一体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强化。四、强化督察问责,狠抓司法作风改进 地区中级法院坚决纠治执法办案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存在的作风问题,整治“四风”“四气”等突出问题,涵养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务求实效的新风正气。 一是强化举报线索查处。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类标准确定处置方式,建立举报线索问题台账,统一管理,确保每一件信访举报线索都有效管控,依规依纪认真核查。二是强化审务督察提高监督整改实效。紧盯作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效果,确保审务督察发现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审务督察3次,对两级法院管理、制度落实、审判执行、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及维稳安保等方面存在的160多个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强化专项督察。地区中级法院按照自治区党委强调的“干部作风问题是我们最大的敌人”,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向不严不实作风开刀,盯着抓、持续抓、严厉抓,确保工作落实无缝隙、无盲点、无空白点。过硬的举措需要过硬的作风,为了进一步转作风,促进总目标的落实,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四是加强节假日节点督察。扭住年节、元旦、清明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变化和“四气”问题,狠抓检查督察,重点查处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总目标、维稳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庭审规范、干警考勤、公车管理等情况,并及时将督察情况予以指名道姓通报。开展节假日节点督察17次。五是践行“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持关口前移,立足于早、着眼于小,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严起,对党员干警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提醒告诫,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体现对党员干警的严管厚爱。六是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每个工作日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中心”网站进行登录监控形成通报5期,每月核查“十条禁令”执行情况形成通报5期。坚持向地区纪委每周报送纪律知识微考堂报表、每10天报送旬计划和旬工作完成情况表、每月报送违反政治纪律等报表、每季度报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报表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结、办理案件汇总表等报表,每月向地区“学转促”办公室报送“十项治理”“四气”报表及活动开展情况小结。五、聚焦总目标,始终挺纪在前 地区中级法院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重于泰山的政治责任,高度警惕、警钟长鸣,坚持鼓实劲、出实招、干实事,雷厉风行、锲而不舍抓落实,全面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各项措施,推动地区中级法院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紧盯总目标,始终警钟长鸣、警惕常在,坚定不移推进反恐维稳常态化,坚定坚决打好维护稳定组合拳、攻坚战,抓早抓小抓快抓好,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认真贯彻落实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稳定工作会议做出的一系列安排部署。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值班工作的规定、督查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关于举报违反政治纪律和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及暴力恐怖活动线索奖励办法》《关于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等相关制度。为进一步夯实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了少数民族党员干警反恐维稳发声亮剑大会,组织干警重点讨论学习了麦尔丹·木盖提专员致阿克苏维吾尔族同胞的公开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并撰写心得体会。法院院长带头动员发言,全部少数民族干警一一发声亮剑,汉族干警也围绕公开信和去极端化条例一一表态发言,进一步增强了干警反恐维稳的决心和信心。 地区中级法院认真制定了《关于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开展“自查自省、践行忠诚”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干警开展“自查自省、践行忠诚”专项行动,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际,在反分裂斗争中当‘两面人’、‘两面派’,甚至与分裂分子勾结、沆瀣一气的十条具体表现,认真查摆、主动对标,切实将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准确、找彻底。进一步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打造践行忠诚担当的干警队伍,切实推动建设聚焦总目标的政治环境。六、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持续深入推进纪检职能转变 围绕纪检体制改革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机制,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责主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快转变监管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执纪审查、审务督察等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七、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法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不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深,担当不够,统筹协调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有待加强,依然存在重审判执行中心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对上级法院审务督察通报的问题不重视,缺乏具体整改措施,不能做到立整立改,甚至屡查屡犯;二是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忽略日常监督和管理,“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三是部分庭室(部门)负责人没有充分履行好本庭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还存在管理上怕得罪人不敢严管,只管事不管人,甚至出现以主业繁忙为由失管脱管现象;四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的正确运用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不重视、不全面、不到位,不注重抓早抓小,事前、事中监督、业外监督缺位,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管理监督不到位,对待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准则》作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干警培训的学习规划和“必修课”,要原原本本的研读、反反复复的细学、认认真真思考,准确把握《准则》精神实质。党组要全面履行领导责任,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纪检监察部门要以《准则》为尺子,加强对执行《准则》情况的专项督察,确保《准则》得以贯彻落实。 (二)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视为生命,放在首位,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红线底线,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聚焦总目标,始终挺纪在前,坚持把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红线底线。坚决查处反分裂斗争中“两面派”和“两面人”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防严查法院干警观看、储存、传播非法宗教、暴恐音视频,严防严查在审判工作中违规观看、储存、传播非法宗教、暴恐音视频。严禁法院干警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严禁驻村、管寺、支教干警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在做好在职干警的监督管理基础上,还要积极做好退休干警参与宗教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每一名法院干警都在思想上与宗教信仰划清界限。对干警观看、储存、传播非法宗教、暴恐音视频和参加宗教活动的行为,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自治区纪委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 (三)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两个责任” 深化反腐败为社会稳定服务,具体到法院反腐败就是服务于执法办案的认识,围绕反恐维稳和执法办案开展反腐败工作,延伸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反恐维稳工作的各个方面,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实践“四种形态”,切实加强纪律审查 强化制度执行,规范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重点狠抓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判执行工作、法院管理、作风建设等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通报,对制度的执行落实不力、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对整改敷衍塞责等问题严肃追责并纳入绩效考评、年度考核。 切实发挥廉政监察员近距离监督“哨兵”作用,廉政监察员每月对本庭室(部门)全部审结、执结案件当事人逐一进行廉政回访,并记录在案,同时既要将廉政回访情况向办案法官反馈,还要向本庭室(部门)负责人和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廉政回访情况。纪检监察部门每月至少对每名办案法官所审结、执结的一件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廉政回访,真正做到办案人员和所办案件廉政回访“两个全覆盖”。 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大对涉案款物、长期未结诉讼案件、长期未结执行案件、发改案件等重要敏感、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环节和人员的监督检查。紧盯违反审判执行纪律,重点查处法院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案件,审判执行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案件,尤其查处利用腐败潜规则进行权钱交易、充当诉讼掮客的干警成为查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遏制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从发改案件、抗诉案件及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案件的监督入手,从经手的每一个案件、涉及的每一笔案款和每一件物品管起,将监督执纪问责延伸至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而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查处。(五)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坚守司法廉洁底线 以第十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为载体,强化廉洁教育,增强纪律意识、在力求实效上下功夫。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十条禁令”等党纪条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强化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干警,积极开展选树典型、评先选优活动,坚持正面引导,宣传正能量,激励广大干警干事创业。 (六)持之以恒促作风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活动和“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活动为抓手,坚持向不严不实作风宣战开刀,严厉整顿“四风”“四气”问题,推动干警作风明显好转。既要紧盯重要节点,从整治节日腐败入手,加强节假日和重要敏感节点的监督检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穿点成线,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又要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上级党委和中院党组的工作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和落实中院党组工作部署仅当作口号标语,不落实在行动上,落实变形走样,甚至妄议乱评、中梗阻、层层棚架等突出问题,确保上级党委和中院党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坚决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推动地区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供稿: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监察处 敖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