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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以新理念推进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时间:2017-08-31 16:29:09

在“7·26”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时,昭示了通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力推动我国发展不断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前进;通过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崭新局面。同时针对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强调按照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是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经之路,也是当前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实现的主要目标。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引领实践,加快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需要每一名税务干部深化对税收征管一般规律和核心要素的认识,以正确的理念指导改革实践。当前,应该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以践行八种理念,体现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想和行动,深化云南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践行遵从理念,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要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通过归集和梳理服务需求、服务事项,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渠道、服务制度,提供标准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纳税服务。要以促进纳税人遵从为导向,实施规范化、信息化、差别化、透明化的执法服务,把税务稽查、纳税信用评级、黑名单制度、欠税公告作为今后促进遵从管理的重要手段。要强化直接面向纳税人的遵从管理,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紧扣纳税申报、税额确认、税款追征、违法调查、争议处理的征管流程和职能需要,合理配置征管人力资源,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适应税收现代化要求的税务组织体系。

践行权责理念,进一步发挥纳税人的主观能动性。一是充分还权明责于纳税人,把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纳税作为各项制度安排的前提,税务机关则按照纳税人自主申报、自我证明的要求,全面推行纳税人自主申报和实名办税制度,逐步取消各种核准性、监管性制度安排,强化纳税人对自主申报税收以及履行保存、报送涉税信息义务的责任。二是把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和遵从税法作为推进税收遵从的重要举措和应尽责任,统一政策执行口径,让广大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不断提高税收政策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践行流程理念,进一步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坚持法治、简约和效率的原则,以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系统为载体,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来设计服务、管理、执法各个事项的流程,并导入风险识别、排序、应对的风险管理流程,形成与风险管理相互衔接、协调统一的核心征管流程。实施征管机构重组,流程再造,减少管理层次和环节,归并一些职责交叉、业务单一的部门,将有限的人力资源用于专业化管理和基层征管一线,做到节点控制、权力限制,建立实体化、扁平化的组织管理结构,为达到环节少、运行畅、成本低、反应快、效率高、风险低目标提供最优的征管资源保障。

践行差别理念,进一步落实好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一是立足税源和征管工作实际,建立完善“规模+行业+税种+事项”的分类管理体系。二是坚持“按规模定岗、按行业定岗、按管户定岗、按事项定岗、按税种定岗”,合理划分分级管理职责,使所有参与风险管理的省、市、县税务机关都成为主管税务机关,所有从事税法遵从管理的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形成分工明确、纵向联动的分级管理闭环。三是依托信息化手段支撑,加强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强化分税种的专岗管理,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和空申报企业户,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批量化维护、规范化处理。

践行风险理念,进一步织密风险防控网络。要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厘清管理事项,调整应对策略,让各级地税机关都承担风险应对任务,在提升风险识别的精准性、风险推送的科学性和风险应对的有效性上下功夫。要形成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效应,综合管理部门发挥统筹作用,各税种管理部门也要承担风险分析职能。在风险应对环节,根据风险等级实施不同应对策略,对低风险纳税人予以提醒;对中风险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或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限期补缴税款;对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高风险纳税人进行重点稽查。依托统一的平台,把各部门分析识别的结果交由综合风险管理部门进行按户归集和等级排序,列明全部风险点,形成指向明确的风险应对任务清单,并实施综合风险应对。

践行数据理念,进一步夯实大数据工作基础。首先,夯实基础数据质量。把实施税收数据管理、解决税收数据问题作为深化改革和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基础战略。其次,深化数据治理。围绕数据的存储、清洗、比对和挖掘分析、质量考核、情报转化交换这条主线,实现数据的增值利用,把数据变为税源,真正使数据成为地税工作的“指挥棒”和“紧箍咒”。

践行信用理念,进一步形成共管共治共赢格局。将信用管理作为税收共治的关键,以信息共建共享为基础,通过契税的“先税后证”,股权转让的“先税后更”,车船税的“先税后检”等,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抓手,加强纳税信用信息采集管理,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方式,完善纳税信用奖惩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银税互动”,把纳税人偷漏税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积极构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现代化纳税信用体系。建立纳税人诚信档案,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建立完善税务系统信用管理的办法和实施细则,全面采取鼓励诚信守信、制约惩处失约失信等分类管理措施,不断将纳税信用“推出去”、社会信用“引进来”,努力推动纳税信用融入社会信用,社会信用助力税收管理,把纳税信用信息用于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个人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

践行协同理念,进一步汇聚改革发展合力。首先,在推进改革落实中增强协同意识和互助观念,多站在改革的大局和纳税人的角度换位思考、推进工作,以协同的意愿和合力攻克难题。其次,要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坚决克服本位主义,多包容、少计较,自觉树立为他所用的意识,真正把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成果反馈给其他部门,运用于其他领域,实现相互理解、协同共治,相互支持、信息共享,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第三,要在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中处理好权利与义务、管户与管事、分类与分级、管理与服务、线上与线下、局部与整体等关系,真正集成效果、协同并进。

(作者系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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