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参加了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调研工作,分别到县级医院、镇级卫生院、村级卫生室(服务站)、民营医院等就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国家医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等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到镇(街道)、村、组及群众中进行走访座谈,了解国家医改为群众带来的好处,存在哪些问题。调研后,笔者专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收集归纳。
一、基本情况
我们国家从2007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2005年国家全面减免农业税以来以及实行公益林管护补助、种粮补贴、农机具补贴、家电补贴等的又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惠民政策。特别是实施了基本医疗、大病医保、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起到了重大的保证作用。
1、医疗改革方面。国家正在实施大数据远程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城乡居民社保卡,实施跨地区、跨省异地就医参保直接结算,无疑又是一项便捷惠民的大好政策,为群众的健康脱贫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安龙县也正在围绕国家医改方针加强医疗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落实政策,且县、镇、村及民营医院均设置了城乡养老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全县现有1个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1个中医院,1个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有13个镇级卫生院,在140个村﹤居、社区﹥中,共有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8个个体诊所,185个村﹤社区﹥卫生室)。基本上达到参合群众看病就近就医的目的,为病患者解除了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后顾之忧,特别是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送来了“救命稻草”。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情况。2007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50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各级财政匹配40元;2008年筹资标准为每人90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各级财政匹配80元;2009年筹资标准为每人9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各级财政匹配70元;2010年筹资标准为每人14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各级财政匹配120元;2011年筹资标准为每人23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各级财政匹配200元;2012年筹资标准为每人29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各级财政匹配240元;2013年筹资标准为每人33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各级财政匹配280元;2014年筹资标准为每人390元,其中个人缴纳70元,各级财政匹配,320元; 2015年筹资标准为每人450元,其中,个人缴费70元,各级财政匹配380元,2016年筹资标准为每人510元,其中,个人缴费90元,各级财政匹配420元,2017年筹资标准为每人570元,个人缴费120元,各级财政匹配450元。
3、看病报销情况。 2007年报销各类医疗款459.28万元,受益患者9.54万人(次);2008年报销各类医疗款1488.53万元,受益患者17.68万人(次);2009年报销各类医疗款2804.09万元,受益患者39.75万人(次);2010年报销各类医疗款4038.8万元,受益患者82.96万人(次);2012年报销医疗款7219.41万元,受益患者91.08万人(次);2013年报销医疗款10285.44万元,受益患者62.69万人(次);2014年报销医疗款12980.41万元,受益群众有62.87万人(次);2015年报销医疗费用9954.84万元 受益患者52.47万人(次);2016年报销医疗费用8045.72万元;受益患者30.66万人(次)。报销各类医疗款从2007年的459.28万元,上升到2016年的8045.72万元,上升了17.5倍(2014年上升28.2倍),受益患者从2007年的9.54万人(次)上升到2016年的30.66万人(次),上升了3.2倍(2012年上升9.5倍)。
4、报销比例情况,门诊统筹报销从300元/年/人提高到400元/年/人;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从65%提高到70%,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从75%提高到80%,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从80%提高到90%。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在一定时间内有强调资金使用率情况,造成小病大治、大处方情况,给国家资金造成一定的损失。
2、个人缴费上还存在一些困难。个人缴费从2007年的10元逐年增加到2017年的120元翻了12倍,(各级财政匹配也从2007年的40元增加到2017年的450元翻了11倍)。由于参保金逐年加码,参保群众负担重,部分贫困户难以承担。(如本人帮扶的一户贫困户2016年缴费时不知道已加到90元/人,他家3人只带来210元,﹤2015年为70元/人﹥只交了两个人的,后来也没有找钱来补交,当年下半年没有交的这个人就意外将脚跌骨折,为了医治,到处借钱,造成雪上加霜)。
3、从2009年以后实行门诊统筹,不实行家庭个人帐户,部分群众认为交的钱当年不看病帐户就清零,意见大,影响缴费积极性。
4、缴费行政成本大。外出务工人员多,有的全家外出,难以联系,有的镇为了防止意外,用办公经费垫交了部分无法联系或无法缴纳人口的医疗保险费(不记名),从而加重了基层干部行政收费工作负担和经济负担。
三、几点思考和建议
鉴于上述调研情况,笔者认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从2007年开始实施至今已经11年,为若干病患者家庭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医疗保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国家实行公益林管护补助、农机具补贴、家电补贴是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保护生态,更好地生产生活;实行医疗改革、医疗保险是为了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就近就医,及时就医,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从而达到健康脱贫,实现同步小康。因此,笔者建议:
1、取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统筹金,各级财政仍然按相应的人口,相应的匹配比例将医保统筹金划拨到县合医办存入财政专户,统筹使用。患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近就医、就地结算。理由是国家实行农机具补贴、家电补贴,这部分人大多数是已不是贫困人口,而医疗保险是千家万户,贫困人口缴费难;全家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地有的不知道合作医疗保险收费部门在哪里,什么时间收费,搞不清楚,容易错过缴费,未能参保,生病或者受伤后得不到医疗报销,造成家庭经济更加困难。
2、如果不能取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也应在一定年限内稳定缴费标准,不要逐年增加,且设立个人账户,让不生病不看病的群众看到个人缴费部分还在,心里踏实,从而提高缴费的积极性。
3、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医疗保险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特别是民营医院、村级卫生服务站(室)、个体诊所的监督管理,防止小病大治、大处方以及其他不正当套取国家医疗保险经费,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
总之,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国家医疗卫生事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广大群众就近就医,及时就医,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基本保证。只有做好医疗扶贫,促进健康脱贫,才能全面实现同步小康。
(作者:安龙县人大办公室 胡连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