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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保险销售因牟取不当利益被处罚5万元

时间:2021-02-28

2021年1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披露康盛(北京)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因利用业务便利,通过第三方支付为保险代理人牟取合同佣金外不当利益,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故对康盛(北京)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罚款5万元,对责任人朱秋琴警告并罚款1万元,合计处罚6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康盛保险销售因牟取不当利益被处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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