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9月27日丨ST银亿(000981.SZ)公布,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业绩预告未及时修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熊续强、副董事长张明海、副董事长方宇、董事兼总裁王德银、财务总监李春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四、对银亿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陆学佳、董事邱扬、董事谈跃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