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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刻不容缓

时间:2012-08-01

2002年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5号文件,对国有电力资产进行重组。如今,十年沧桑,5号文提出的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和竞价上网四大目标,初步实现了前两步,极大地缓解了长期困扰我国发展的电力短缺问题。

但是近几年,煤电矛盾不断加剧、发电企业频现巨额亏损、工商企业用电负担沉重、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受到制约、电力普遍服务不到位等一系列能源领域的突出矛盾,反映出现行电力体制已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节能减排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重大障碍。当前应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长期困扰电力工业和经济运行的突出问题。

电力行业近年来之所以出现上述突出矛盾和问题,源于2002年以来的改革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计划与市场的矛盾。一方面,传统的计划管理方式仍在延续。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制定发电量计划时,基本上是按机组户头平均分配发电时间。

现在,电网的购电、售电差价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但资产收益率仍然很低。由于电网调度、交易、财务缺乏透明度,造成其高差价、低收益的内在原因一直是个谜。经济转型改变负荷曲线,新建电厂不再是唯一最佳选择,需求侧管理刻不容缓。

电源多元化意义重大,不仅在于减排需求,更在于逐步以固定成本替代燃料成本的转变。如能合理控制未来火电装机,火电利用小时有望缓步回升;随着煤炭产能及铁路运力的释放,火电盈利状况有望逐渐企稳。如果新增水电、核电及风电到位,已可基本满足一次能源15%来自非化石能源的目标。更被看好的是中国电源结构由固定成本替代可变成本的转变,利于发挥中国单机资本投资的低价优势,免受燃料成本变动制约。

来源:电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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