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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与广东共建珠三角加工贸易转型示范区

时间:2011-04-20

商务部与广东省于日前签署《共同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东莞市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可考虑扩大试点范围,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协议提出,将积极引导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引进关键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延长产业链;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升加工贸易整体水平,为全国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益的探索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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