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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管理促进国内航运业健康平稳发展的意见》发布

时间:2012-08-22

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关于完善管理促进国内航运业健康平稳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机构要做好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测和分析、加强市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开展运政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等五项措施,进一步促进国内航运业健康平稳发展。

《意见》指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内水路运输行业将面临复杂严峻形势,运价持续低迷,成本不断上升,各部门要提高对国内航运业健康平稳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按照“保安全促稳定加强行业管理”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国内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一是要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测和分析,以信息引导市场。要建立和完善国内水路运输企业走访制度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定期组织企业座谈会和航运形势报告会,引导企业合理投放船舶运力,化解部分中小企业因为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盲目投资风险。建立和落实水路运输管理信息报告制度,加强对水路运输市场状况的监测和研判,密切关注船舶运力投放、市场需求、运价走势和企业经营状况。

二是要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宏观调控,促进运力结构调整。严格执行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宏观调控措施,继续加强对“四客一危”船舶新增运力的总量控制,引导干散货船、集装箱船运力的有序投放。鼓励和支持水路运输企业联营、兼并、重组,推动大型货主与骨干航运企业签订长期运输协议等方式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公共运力资源,促进运力供需总体平衡。积极探索建立经济奖励政策,引导安全、环保和节能水平落后的老旧运输船舶、单壳油轮和农村老旧渡船更新、改造和提早退出市场,促进运力结构调整。

三是要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准入,强化行业服务。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完善行政许可流程,全面落实行政许可"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效能投诉、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加强对已批准筹建企业和新增船舶运力的后续管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应对油价上涨带来的影响,认真组织落实国家对水路客运的燃油补贴政策,加强对岛际和农村客运燃油补助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岛际和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用油量的核定和申报。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反映水路运输行业发展动态和问题,密切关注水路运输行业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规范收费和执法行为,开展一次对水路运输企业和船舶的收费、罚款、摊派等情况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执法执收违规行为、不合理收费和摊派行为。

四是要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促进水运行业稳定发展。加强对水路运输企业和船舶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逐步健全国内水路运输企业和船舶诚信管理制度、经营资质预警和动态监管机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市场垄断和不当竞争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大型船舶、客滚船、旅游客船、高速客船和危险品运输企业的管理。逐步健全对封闭水域内(除公园外)旅游客运市场的管理。

五是要开展国内水路运输运政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净化市场环境。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机构要在2012年四季度在本省(区、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水路运政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港航管理机构运政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守法经营情况。

来源: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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