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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简化车辆购置税征管业务

时间:2017-05-10

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业务,以减轻纳税人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为此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日前签署第27号总局令,发布了新修订的征管办法。新修订的征管办法明确,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机构办理变动手续之后,不必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征管档案变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除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外,也不再进行实地验车。

税务总局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是从车购费时期延续下来的,基本上比照车管部门车辆管理的思路和模式。按照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办理程序复杂,涉及资料繁多。特别是车辆购置税转籍业务,手续更是繁琐,一般都要3天~5天时间才能办好。另外,有的车辆经过几次易手之后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纳税人很难找到原先的车主,无法提供有关的车辆资料。这样,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也就会有很大麻烦。随着汽车消费迅猛发展,二手车交易的增多,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纳税人反映比较多。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业务,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新征管办法还大大缩小了实地验车的范围。这位人士介绍说,原征管办法规定,车辆购置税征管部门在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时,应当对所有纳税申报车辆进行实地验车。新征管办法调整了车辆购置税实地验车业务,减小了实地验车范围,在纳税申报环节进行有选择性的实地验车。这样可以减少纳税人办理车辆临时牌照的麻烦,解决由于实地验车带来的交通拥堵和扰民问题,从而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据了解,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能起到促使免税条件消失应税车辆进行重新纳税申报的作用。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后,为加强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新征管办法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

新征管办法颁布后,记者就此第一时间采访了一些纳税人及车购税征收部门的相关人士。在河南省郑州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征收大厅,正在办理转籍业务的纳税人李勇听说转籍业务将取消,马上表示:“太好了,这样多省事呀。早知道这样,我就过几天再买二手车了。这样我就不用再专门到税务局办理转籍业务了,来回跑多耽误时间呀。”郑州市国税局车购税征管分局经开大厅科长唐红英表示,近年来,随着汽车消费的大幅增长,二手车交易日益活跃,税务机关车购税二次档案业务量也在逐年攀升。简化车购税征管业务后,大厅的日均工作量将减少15%左右。据郑州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局长周永耀介绍,近年来由于新车增长迅速,税务部门征收压力一直很大。简化车购税征管业务后,税务部门能够腾出更多的人手从事征管工作,可以将征管质量再提高一步。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为了持续改进车辆购置税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车辆购置税征管制度,简化车辆购置税征管业务,不断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与此同时,还将创新车辆购置税纳税服务,推行网络办税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排长队、办税难问题。(记者 蔺红 通讯员 邢军)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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