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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时间:2017-05-10

12月13日,卫生部在其网站公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下称《规范》,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厂房和生产加工场所作出了详细规定,并首次拟定了冷链生产工艺、热链生产工艺等定义。

此次《规范》所称的集体用餐配送膳食,是指供餐单位根据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等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的膳食。该《规范》的拟定意味着,今后,提供集体用餐的单位,其生产和卫生条件监管将更加严格。

根据《规范》,今后,食品处理区总使用面积不少于200㎡,食品处理区各加工场所的面积应与单餐热链或单班冷链最大供餐数量相适应。

例如,《规范》明确,共餐单位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为200—400㎡的,其面积与单餐单班最大生产份数之比不得超过1:2.5。也就是说,共餐单位每次要提供500份餐食,食品处理区面积至少要达到200平米。

同时,《规范》还要求,供餐单位烹饪场所的面积应不小于食品处理区面积的15%,分餐间面积应不小于食品处理区的10%,而清洗消毒面积应不小于食品处理区的10%。

《规范》还制定了冷链生产工艺、热链生产工艺等定义。所谓冷链工艺,是指膳食烧熟后,2小时内把其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并在不高于10℃的条件下贮存和运输。在食用前,应把膳食中心的温度加热至70℃以上。

所谓热链工艺,是指膳食烧熟后,采取加热保温措施,使膳食中心温度高于60℃,并盛放于密闭保温设备中贮存、运输和供餐,保证膳食在食用前的中心温度在60℃以上。

今年10月,铁道部曾发文要求“动车组餐食结构应以冷链为主”,引发网友对动车盒饭“保质期长达半年”的热议。此后,铁道部称,今后,动车组配餐会以微波加热的冷链食品为主,“常温链”配餐只做“应急备用”。(记者 林韵诗)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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